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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沒受到應有的懲罰

艾家大姐和二哥的能力沒得說!那辦事兒的效率槓槓的~

就是,……唉~讓人憋氣!

回到柚柚出事兒的那天,艾雨晴帶著幾個同事拿著邱允衡的手機,跟著定位來到了一個出租屋,破門而入。一下就抓住了綁架柚柚的那個男人。

帶回局裡審問後,得知是吳宇僱了他,讓他這麼幹的。他也承認了自己的綁架行為。又查了這個人的案底,沒有犯罪記錄。基於情節較輕,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吳宇嘛!有些麻煩…

艾雲雷的兄弟們當晚並沒有找到吳宇,倉庫裡並沒有什麼打鬥或有人在此長期活動的痕跡,地上只有一個黑色的頭套。經過檢查,套頭裡有白柚的頭髮。

第二天邱允衡就跟著艾雨晴並帶著這個頭套和錄音筆裡的錄音以及醫院的證明,到公安機關去立案了。

傳喚吳宇的當天,吳宇就去自首了。他是這樣說的,“噢!我就是那天聽到邱允衡說自己的妹妹太可愛了,我就也想見見嘛,我也很喜歡女孩子呀。我可沒有讓人綁架她,這都是那個人瞎說的,我是給了他錢,可那是僱他開車去接人的錢啊!噢?他沒和她家裡人說?那這我可不知道。我是請她過來的。至於錄音裡的內容,那都是開玩笑嘛!逗逗小孩子玩兒嘛!醫院證明?那跟我有什麼關係!我也沒打她!你們別說我什麼綁架拘禁的啊,我告訴你們我也是懂法的……我可是很配合的啊,我也構不成拘留吧!”吳宇說完,朝著邱允衡翹了下嘴角!

離開審訊室,艾雨晴的一個同事說道:“看來這都是誤會嘛!都是小孩子家家的玩笑而已,只是稍微過了點頭兒罷了,不用拘留吧?”

“不拘留?開玩笑呢!還誤會?你怎麼不把你孩子送給他,讓他好好稀罕稀罕去呢?這麼危險的人放回去了,危害社會怎麼辦!你負得起責任嗎?別以為我不知道你跟吳家的那點兒破事兒!說人話就得辦人事兒,你得對得起你身上的這身兒衣服!……”艾雨晴朝著這個和吳家有些往來的同事咆哮道。

最後,當然是拘留了吳宇。

結果第二天,吳家送來了張精神病院的證明!證明上清清楚楚的寫著,吳宇有間歇性精神分裂!就連入院時間,就診記錄,主治醫師…什麼證明都有!

這 就有些不好辦了~

就只能從當時錄音上入手了,來證明吳宇這個人在拘禁白柚時,是否屬於正常狀態!

可惜的是,錄音筆當時在柚柚的衣服裡面,錄音效果不太清晰,還有斷斷續續的地方。且由於衣服的摩擦,雜音較大!這份錄音並不能證明吳宇當時說那些話時,是否屬於正常狀態!

至於那個頭套,吳宇的律師表示,“一根孩子的頭髮並不能證明什麼,再說也有可能是你們自己後放進去,用來陷害我當事人的呢?那個頭套又不是公安機關帶回來的。對於那孩子自己說的過程~小孩子撒謊都是常事嘛!要不,就只能讓孩子反覆講述自己的遭遇好了,撒謊嘛,每遍都會有差別的!只能是多次複述都一樣後,才能算……”

邱允衡和艾雪晴都氣得要死,但又捨不得讓柚柚再一遍遍的去回憶那痛苦的遭遇!

最後,只能以吳宇涉嫌尋釁滋事,威脅恐嚇他人安全的罪名處以十日拘留和五百元罰款。但又由於,無法判斷吳宇在威脅恐嚇時是否屬於精神分裂發病期,所以十日的拘留改為監視居住了!

艾雪晴氣得嗚嗚的哭!邱允衡在一旁攥著拳頭,低著頭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艾雲雷又撓了撓頭,“小妹兒別哭了!那個,衡子你也別想著乾點兒啥傻事兒出來哈,不值當啊!哥都理解,都理解噢!這麼的吧,他不是有病嘛!那就讓他去個治病的地兒好了!以後也都別出來了,就在那裡治吧!你倆兒說咋樣兒?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