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女叫李餘,多餘的餘。
她想殺的人,是她的男朋友。
啊~某種意義上來說,那個東西不算是男朋友,只是一個很艹蛋的流氓。
李餘的家庭成分很複雜。
她不是父母親生的,而是他們買來的。
養父母在她之前有一個兒子,但是想兒女雙全,就買了她。
剛開始對她還將就,可是在買了她的第二年,她的養母就有了一個親生女兒。
於是,養父母就把多餘的她丟到了爺爺奶奶家。
她是個女孩兒,又是被買來的,不是人家的血脈。
再加上貧窮的家境,老人能怎麼養呢?!不過就是讓她不至於餓死罷了。
更慘的是,她也不是個聰慧且堅強的人。
所以早早的,她就不念書了。
15歲那年,近乎流浪兒的她開始跟一個大她三歲的盲流子談戀愛。
她其實並不喜歡那個男的,只是那個男人對她很好。
認真講,也談不上多好,不過是給她送了幾回零食,對她的態度和顏悅色而已。
這在別人眼裡,其實算不得什麼的。
可是那對當時那個,從來沒有被人愛過的她來說,真的是極具吸引力!
極度缺愛的她,病態的依戀著那個男人。
那個時候,他們兩個很窮,又都跟家裡關係不好,經常是有了上頓沒下頓,最慘的時候,甚至一整天只能以水充飢。
可是她覺得很感激,只覺得,那個人真的挺好的。
是他的存在,讓李餘覺得,原來那麼糟糕的她,居然也有人願意陪著她吃苦。。。
轉折點在一次逛街的時候,她男朋友的一個外姓叔叔看上了她,就背地裡給了她男朋友五百塊錢,讓對方把她轉手。
這就像是開啟了一個開關,那之後,那個男的就開始拉皮條,甚至會去給她守門。
對於這個工作,李餘是不願意的。
可是生活所迫啊,他們兩個實在是沒有錢,沒有辦法生存,她又年紀又小,打不了工。
就那樣做了半年吧。
她開始感覺身體很不舒服,懷疑自己可能是得了什麼病,就堅定的表示,不要再做這個事情了。
男的狠狠打了她一頓,看她鼻口竄血之下,仍舊死活不同意,只能鬆口,答應不讓她做那個,而是去陪酒。
她長得好,年紀又小,掙的還挺多的,一天大概能賺一千來塊。
她把掙來的錢全給那男的,那男的拿去肆意的花,轉過天來,這個錢不會剩下一分!
並且,他只要不順心了,就會打李餘,或者是當著李餘的面打她的貓。
把貓吊起來抽,又或是摔到地上摔的鼻口竄血,內臟破裂。
以此來警告李餘,如果她不聽話,這個貓就是她的下場。
那時,蠢出生天的她還覺得,這個男人只是在打貓,卻沒有打自己,那就還是愛她的。
儘管這份愛是因為她能夠給他掙錢,但是她覺得還不錯。
至少,這個人願意收留她,不是嗎?!
再後來,那隻貓不見了,那個男人說,是被大卡車壓死了。
對此,李餘無從求證。
她只是從那之後再沒有養過任何動物,因為覺得自己保護不了它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再養,免得作孽。。。
陪酒那種工作嘛,很大機率會遇到變態,她有一次就遇到一個很糟糕很糟糕的顧客,對方想要強迫。
她掙扎了之後,哭著給她男朋友打電話訴苦,結果那個男的說:“你就跟他要錢啊!這種時候你就應該跟他要錢呀!”
那一刻,她清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