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滑雪場老總李蘭希死的第七天。
他家人按照習俗佈置好一切,便都哭著各自回到房間休息。
書中暗表:
我神州風俗中,人死後的第七天稱之為“頭七”,又叫回魂夜。
傳說中,這天夜裡死者靈魂會回家看看。
家人應該於魂魄回來前,給死者預備一頓飯,之後必須迴避。
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覺,睡不著也應該要躲入被窩;
如果讓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
亦有認為死者到了“頭七”當天的子時回家,家人應於家中燒一個梯子形狀的東西,讓魂魄順著這趟“天梯”到天上。
在這多說兩句,其實關於“頭七”,佛道兩家典籍中都有相似的解釋。
道家認為人有三魂七魄,死後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
三年魂盡,七滿魄盡,所以要過“七期”和三週年。
還有另外一說,死者從去世之日起,在四十九天內,每隔七天閻王要審問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稱“過七災”。
佛說:謂人生有六道輪迴,在一個人死此生彼之間,有一個“中陰身”階段。
如童子形,在陰間尋求生緣,以七日為一期;
若七日終,仍未尋到生緣,則可以更續七日,到第七個七日終,必生一處。
《地藏菩薩本願經》中記錄如下:
“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
“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
所以我神州古代大戶人家,都會在族人去世的這七七四十九天中,逢七舉行超度、祭奠。
扯得遠了,各位讀者老爺咱們言歸正傳。
到了午夜十二點,李家別墅外面果然陰風四起。
大門口掛的,代表重孝的白紙燈籠,被吹的呼呼作響。
陰風中,一個慘白色的人形若隱若現、忽明忽暗,胸口寫著一個大大的“冤”字。
這人形正是李蘭希的冤魂。
押解他回來的陰差知道李蘭希生前是個大善人,因此對他還算客氣。
“枉死之人回家看看吧。”
“吃了送行酒後,早點隨我兄弟返回陰司,不可耽誤時辰。”
“還有切記,萬萬不能意氣用事,衝撞生人!”
李蘭希顫顫巍巍,想要踏進家門卻又停住。
幾番猶豫後咬牙下定決心,撲通一聲跪在兩個陰差面前。
“兩位大人,我冤啊!”
“小人自問一生行善,資助孤寡、修橋補路,可、可為何落得如此下場!”
“被人害死不說,還死的不明不白!”
“若非......若非我死時候兩位大人來的及時,就連魂魄都可能不得逃脫!”
“天地不公,小人不服!”
其中一個陰差聞言,立即勃然大怒。
“大膽!區區小鬼怎敢抱怨天地,你就不怕罪業加重,永墜十八地獄麼?!!”
這番話看似訓斥,實則是提醒。
陰差也不想見到李蘭希這種好人,再因為無心之過受到責罰。
可怎奈李蘭希十分倔強,也不進自己家門,跪在地上嘭嘭的不停磕頭。
口中一直大喊“天地不公,小人不服”。
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李蘭希魂魄上的怨氣、虐氣越來越重。
甚至隱約有化成厲鬼的趨勢。
要知道冤魂變成厲鬼後,除非有道行高深的人,用大法力為他超度。
否則只能終生漂泊浪蕩在世間,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