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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7 章

“鞫讞分司與翻異別勘制度是宋朝特色,”伍愛華說道:“為了防止刑事案件中刑罰氾濫和官員不秉公執法,宋朝實行了審判分離制度。”

“審判分離制度,就是以鞫讞分司命名的這項宋朝特色制度。”

“在宋朝,大理寺有斷司和議司,分別負責審理和判決,所以要不怎麼說包拯包青天的故事都是編的呢?”伍愛華笑道:“包拯完全把檢驗、審理、判決的職責都擔上了,判決的還是一定會呈報中央的死刑,這在宋朝叫什麼?叫做攬權還是徇私舞弊?”

只是一個單純柔弱小御史的包拯:……

同僚們聞言都忍不住看向包拯,但是也只有包拯的老大敢打趣他:“沒想到你居然這麼厲害啊!”

【宋朝官員那麼多,為什麼會用包拯作為包青天的形象,肯定是有原型的吧!】

【那也不一定,雖然包拯算得上公正廉明,但也沒聽說他嫉惡如仇、探案如神啊!也許只是因為他足夠黑,在官員們當中有特色有記憶點】

【誰不知道鐵面包青天?】

【他就是彈劾同僚們的時候格外的鐵面無私】

【原型之說也不好說,他同事龐籍是個和包拯一樣的好官,結果不還是成為了奸角當了龐太師?】

【聽說原型是秦檜,可憐咱們也是正直為民的龐統被罵了好多年】

龐籍:……這還有我的事?

同事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根據宋朝法律的規定,有專職的官員負責審理、判決工作,負責審理的官員沒有資格過問判決的輕重,負責判決的官員也沒有資格過問審理的情況,二者互相牽制,儘量避免官員舞弊。”

【那要是兩人勾結?】

【先不說有多少人願意勾結,就是朝堂上真都是一群小人亂世將至,難道不能把王安石和司馬光這種政敵放在兩個位置嗎?或者蘇軾這種攪屎棍也行啊!】

蘇軾有理由懷疑這是自己同時代的人發的彈幕,看這酸味都衝出來了!

我是攪屎棍?好歹我還是個棍子,你就當屎罷了!蘇軾罵罵咧咧。

“宋朝不僅在大理寺這種中央機關設定了審判分離,在州府也確定了審判分離制度。”

“在州一層級,司理院設定了司理參軍,專門負責審理勘驗,而司法參軍則專門負責議法判刑,實現了地方成績的審判分離。”

【那這些和提刑官又有什麼區別呢?】

伍愛華看了一眼,回答道:“司法參軍只是提出量刑,最終是知州來進行決斷,而提刑官是提點刑獄公事,主要是負責定期到自己轄區內的各個州府巡查,職責範圍包括了現在的公安、檢察院、法院、紀檢四個部門的職責。”

【不算很懂,但是大概知道了,這是兩套班子】

【就是一個地方常設政府機構,一箇中央巡查組特派辦】

“除了審判分離之外,翻異別勘制度也為宋朝的司法公正作出了卓

越的貢獻。”伍愛華看到彈幕中已經有人大致聽懂了,就知道自己的說法沒有太大的問題,於是進行了下一項制度的科普。

“翻異別勘制度是說如果犯人不服判決,自己或者家屬申冤的時候,要換一個全新的司法機關重新審判,或者全套換一批官員重新審判。”

【這個制度好像之前的朝代也有?】

【有是有,但是像宋朝這種規定審判人員全部換一套的好像沒幾個?】

“這種操作的原因大家都能猜得到,就是害怕原本的審判官員挾私報復,或者先入為主陷入思維定勢,全部換成新的之後,不僅能夠防止官員的司法舞弊,還能夠讓新一批的官員從新的角度發掘證據,提升審理和判決的準確性。”

“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