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玉言,作為皇帝,劉徹不能出爾反爾。
但是劉徹從小就是個小機靈鬼,不能反口,他還能沒辦法。
腦子轉了個彎後,劉徹就吩咐道:“關於古董怎麼判別,怎麼監督黎民,如果觸犯要怎麼處罰,三公會同大司農、廷尉、太常商議確定。”
劉徹這話一說,這事短時間內算是完成不了了。
雖然漢朝沒有三個和尚沒水吃這句諺語,但是道理就還是那個道理。
首先,三公扯皮誰來牽頭至少都能耽誤一旬時間。
而後,負責財政稅收的大司農還要和太常、廷尉來回確定不同價值物品的判定標準和判刑標準。
哪怕劉徹天天催,能在一個月內搞定就不錯了。
待到詔令釋出天下,劉徹甚至可以去收割第一波違法人員了。
就在劉徹新下達命令的時候,伍愛華繼續說了起來。
“對於漢朝的債法來說,就和現代沒有很大的區別了,主要就是買賣的契約和借貸的契約,和之前也基本相同。”
“至於說婚姻家庭繼承法,漢朝的婚姻依然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要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六禮,禁止同姓同婚,離婚條件為七出三不去,基本都是我們提及過的內容,非常平平無奇。”
伍愛華說著,又說道:“不過說起來,我想到霍光的妻子好像也姓霍?這難道算是同姓通婚嗎?有沒有懂的人給我解釋一下?”
現代觀眾立馬有人發彈幕了。
【聽說是霍光定親的時候霍家還沒有發跡,普通黎民不怎麼受到禮教規制】
【明明是因為他們不是一個宗族,所以不存在近親結婚的情況】
【難道不是因為霍顯是一種尊稱嗎?古代“顯”是尊稱啊,用了她丈夫的形式記錄,大概就是之後朝代的霍夫人的意思?】
【歷史上沒有霍光夫人的姓,只說她出身卑賤,我甚至懷疑她可能都沒有姓氏】
看到彈幕的討論,霍光無奈苦笑:為什麼天幕忽然會關注自己是不是違反了同姓不婚?這些私事,難道會影響朝政嗎?
伍愛華其實是想要聽聽古人的解釋,但是後世之人不清楚,漢朝人又沉浸於五任君王的形象和陵墓盜竊的問題,霍光的事又只有他所在朝代關係親近的人瞭解,一時還真沒人給伍愛華解釋。
遺憾無人解釋的伍愛華也不太糾結,很快就開始繼續自己的直播。
“漢朝的繼承法和之前的繼承法出現了一些差別。”伍愛華解釋道:“東漢末年第一次出現過繼異姓男丁為嗣,這在歷史記載中是前所未有的事情,以前繼承只在宗族內傳承,甚至某些時代只能小宗向大宗過繼,不存在大宗人丁繁盛小宗後繼無人時大宗向小宗過繼的情況,可謂是開了先河。”
“此外,漢朝還對繼承的法律順位進行了規定,”伍愛華多解釋了一句:“我們現代是父母子女配偶為第一順位,第一順位沒人的情況下,再是兄弟姐妹是第二順位
,同時,還有代位繼承的規定,如果有直系孫輩,即使子女在自己之前過世,也是先由孫輩代位繼承,沒有兄弟姐妹的份,而如果自己沒有孩子,但是父母和兄弟姐妹都在自己之前死了,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代位繼承兄弟姐妹原本的份額。”
“按照漢朝的順位,配偶和女兒、父母顯然和兒子的繼承順位不同,真正做到了重男輕女,”伍愛華諷刺了一句,才繼續說道:“法律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是兒子,先嫡子後庶子。”
“沒有兒子的情況下,第二順位是父母,先父親後母親。”
說完這點,伍愛華又忍不住嘴賤:“其實我覺得父親在母親之前並不合理,特別是那些白手起家的人,畢竟你母親一定是你母親,但是你父親可不一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