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外的雨沒有下午的時候大。
方敏抒說,“曦木,我想下去走一會兒。”
木晨曦甩了甩手上沾著的水,又用抹布擦乾,“我陪你去。”
“好。”
他們拿了一把傘下了樓,六月的梧桐樹枝繁葉茂,天上的雨本就不大,樹下的雨更小,還有點清涼。
方敏抒捏著傘,並不撐開。
她也沒走多遠,只是和曦木兩個人在巷子裡來回轉悠。
過了一會兒,兩人頭髮上都沾了些水珠。
木晨曦習慣她的這種沉默,她在沉默中的時候,捏他的手就會變得特別的緊。
有時候她是因為能量低,有時候是沉溺於自己的世界。
自從沒有打工之後,他總是這樣陪著她的。
他也知道,本來是開開心心的一天,只是偶然之中她認識了自己的故人,令她忽然就變成了滿腹心事的樣子。
他也只能陪著她,反正自己問心無愧。對他來說,那是一段記憶,成長的歷程。
人說距離產生美,帶著濾鏡去看故人和故事當然顯得美好,因為距離會自動遮蔽相處日常和雞飛狗跳,只留下那些激動人心的時刻。
照片總是令人充滿遐想,因為照片是時光的剪影。
剪影並不一定假,但肯定不是十分真。
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頓悟到的,自己的人生裡,就像跳臺階一樣,自從少年時從那個海巖上下來之後,總是會在某個瞬間忽然想明白很多事情。
他扭頭看了一眼敏敏,發現她表情緩和,不像是沉入抑鬱的樣子,他就鬆了一口氣,放心了許多。
他想跟她說自己問心無愧,想跟他說心裡只有她一個人,只是不知道該如何措辭及開口。
雨水在人行道的地板磚下面埋了幾個暗坑,她踩到一塊鬆掉的地磚,水濺起來,藍色傘裙的裙角又溼了,鞋子也進了水。
“哎呀。”她一抬頭就和木晨曦的眼神相遇,然後臉上就泛出兩個酒窩來,“踩地雷了。”
這下她鬆開手, 走到梧桐樹下,弓著腳把進水的那隻鞋子脫了,甩掉裡面的水。
木晨曦走到她面前,從她手裡拿走那隻米色的淺口平底鞋。
“我幫你穿吧,”他摸出衛生紙擦了擦裡面,然後在她身前蹲了下來,也讓她暫時踩著自己的腿,“免得一會兒裙子打溼一大片。”
然後他捏著那隻套著白船襪的腳,塞進那鞋裡。
她順從地扶著梧桐樹,低頭看著他把鞋穿好。
兩個人都起了些心潮。
她的腳、手心、耳朵背、小耳垂,脖頸……不說直達靈魂,至少也是連著心的。
眼前的人是她所愛,頓時柔情萬千。
他也不是刻意討好才這樣的。
幫她揉腦袋放鬆、聽她喋喋不休地講話、讓她靠在他身上兩個人一起罰站、提醒她吃藥、在她木木呆呆的日子裡帶她去曬太陽……
生活裡的細節太多,早已不勝列舉。
眼角浸出一滴眼淚,她覺得自己愛死了他,在他發現之前拭去了。
世界上只有一種大男子主義,那就是明知你身患重疾,仍然義無反顧地守在你的身邊。
而且他只做不說。
於是她不再安靜。
“走吧,”她說,“淋雨淋夠了,回家吧。”
“好,回家。”
……
不知道為什麼,六月的雨越發綿長,讓本來已經開始日漸潮悶的空氣又變得清涼。
他們在這個城市角落的小屋裡擁吻。
一直無言。
後來她貼在他耳畔問,“你知道通向女人的靈魂有多少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