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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林策贈字

第二日一早,林策從陸金蓮家中走出,趁著四下無人,騎著小黃車飛速去了縣衙。

此刻,黃三哥正在縣衙門口等候。

停留在樓蘭縣的這幾天,縣裡的官差對他已經很熟悉,不再把他當做什麼奸細了。

一看到此人,林策就遠遠地喊道:“你小子在我樓蘭縣白吃白喝了幾天,怎麼還沒走?嘿嘿,在樓蘭縣逗留這幾日,感覺如何?”

黃三哥連忙拱手行禮:“林大人,貴縣一派欣欣向榮,真是世所罕見!”

“既然您不願意聽從我們大帥的勸告,攜帶家人細軟逃命,那不如將叛民將至的訊息告訴全縣百姓,讓百姓們決定是否留在縣裡。”

林策一臉的自信:“要不咱們打個賭!”

“哦?賭什麼?”

“本官馬上張貼告示,全縣張貼告示,告示全縣百姓賊兵將至。但凡有一個老百姓逃命就算我輸,反之,則是我贏!”

“如果我贏了,你必須把你們大帥的名字如實相告,不得隱瞞。”

“如果我輸了,本官願摘去頂戴,棄官回鄉!”

“這……”

黃三哥有些猶豫。

如果自己輸了,那就必須暴露大帥的真實姓名,那是萬萬不可的。

但如果自己贏了,林策大人則放棄當樓蘭縣縣令。

可問題是,現在朝廷已經名存實亡,縣令只是一個虛名而已。

即使林策放棄縣令的官位,降為縣裡衙役,估計全縣大大小小的官差,還有幾萬驍果衛軍士,沒有一個敢不聽林策命令的。

到時候,名場面可能要上演了:

林策:反正老子已經降為衙役了,大不了降為普通老百姓,田縣丞聽命!

縣丞田有光:到!

所以,林策當與不當這個縣令的頭銜,又有什麼意義。他即使賭輸了,也完全沒有任何影響的。

思量再三,黃三哥不敢賭。

林策嗤笑一聲,說道:“我說你們大帥,怎麼跟個老鼠膽一樣,跟著宋金剛混,哪有自己自立為王逍遙自在?”

“現在呢,連自己的真實姓名都不敢暴露,那還怎麼在江湖上立威呢!”

說話間,兩人已經進入縣衙裡面。

林策讓下人拿來筆墨紙硯。

黃三哥在一旁賠著笑:“林大人,我們大帥自有他的苦衷,還請您見諒!”

林策也不言語,直接潑墨揮毫,開始寫了起來。

寫完之後,將紙遞給黃三哥。

“拿著這幅字,回去吧,讓你們大帥好好看看!”

黃三哥開啟一看,上面赫然寫著幾個大字:

大丈夫生於天地之間,豈能鬱郁久居人下?

看著這短短的十多個字,黃三哥突然有一種被雷擊的感覺。

半晌,才反應過來。

“多謝林大人贈字!我們大帥一定會非常:()魔改共享單車,締造機械軍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