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苗是一名普普通通的高中生,從初二開始,遭受校園霸凌已有三年之久。
霸凌者不是對她非打即罵,就是各種玩弄,她要是不從,便會遭受一頓更嚴厲的毒打。
她曾帶著一身傷痕回家,哭著求父母讓他們去找老師,可誰知,卻迎來父母的漠視。
他們指責她為什麼要去招惹不三不四之人,花那麼多錢讓她讀書,不是讓她和那些人鬼混。
霸凌者為什麼要去霸凌她而不去霸凌別人,肯定有她自己的原因。
馬苗幾次三番地張口反駁說不是。
並不是這樣,她並沒有和不三不四的人來往,是她們主動湊上來。
她每日都會被她們欺負,不是用小刀扎人,就是把她按在廁所拳打腳踢。
但這些話,父母根本不信,反而還罵她編造同學。
父母不相信她,馬苗其實早該想到,他們根本不愛自己,只愛比她小十個月的弟弟。
她從始至終,只是一個多餘。
這種灰暗的日子一路持續到初三,馬苗原以為只要熬過初中就能甩掉霸凌她的人。
可意外永遠來得措不及防。
在中考出成績當天,父母根本不想讓她繼續讀高中,想讓她馬上南下打工,去賺錢養即將中考的弟弟。
弟弟成績很差,憑他的分數連最差的高中都考不上,只能花錢上私立學校。
她不願意,那是她第一次不妥協。
不妥協的後果就是,馬苗沒有錢學費和生活費,只能自己自生自滅。
索性那個時候她即使遭受到霸凌,成績也尚還不錯,雖沒有達到前十標準,但是全縣前五十也是擠上去。
她沒辦法,為了能接著讀書,只能答應縣城另一所高中開出來的條件。
接受她的高中是縣城最差的高中,為了升學率,將她學費和生活費全免,每個月還能有補貼拿。
衝著這兩點,馬苗去了。
但也因為這個決定,又持續造成她一年的陰霾。
霸凌她的人和她讀了同一所學校,不同的是,她在尖子班,而那些人在最後一個班。
她們是擦邊進來的,家裡又花了點兒錢,勉強將她們塞進高中。
學校不是很大,儘管馬苗再怎麼躲避,也還能被一群人找到。
高中的老師好在比較負責,知道她的情況後,便告訴了那群人的班主任和家長。
她們家長被叫來,大家表面對著她道歉,實則只要過了幾天又會再犯。
一次兩次下來,一群人身上不知背了多少警告和處分,可她們卻一點都不在乎,反而還變本加厲。
長久以往,馬苗已有抑鬱的傾向。
在又一次被霸凌過後,她偶然在班上聽到同桌說什麼直播間搶草莓。
當時她根本沒有心思去管這種事情,只是想如果真有這麼神奇的直播間,可不可以救救她。
直到高一放了暑假,她在餐館打工意外撿到一個破損的手機,等半天才聯絡到失主。
失主說這是舊手機,如果她想要直接拿去用。
馬苗對此千恩萬謝,也正是因為這樣才擁有人生中第一部手機。
她用得來不易的錢置辦了一張電話卡,她沒用過智慧機,上面的一些軟體也就沒有刪除。
在經過一段時間的摸索,馬苗找到同桌口中的直播間,也見到過那個很神奇的提神草莓。
但是裡面的價格十分昂貴,她只能看不能購買。
她為了方便打工在餐館住了下來,每日下班回到宿舍,便會靠著直播間的回放度過黑夜。
對馬苗來說,黑夜是可怕的。
因為關了燈,就會讓她回想起曾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