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著少女離開後,我索性也起身離開。重新回到吵鬧的街區,我拿出手機給連凡打去了電話。
很快,電話被接通,我率先開口說道:“擱哪呢,出來喝點。”
連凡似乎是剛睡醒,或許是被我的電話給鬧醒,語氣有些不耐煩的回道:“不是哥們,現在才晚上八點,喝屁啊,十二點後再說吧。”
“你怕喝不過我,我知道。”
我這句話剛說出口,電話那頭的連凡立馬不樂意了,語氣激烈的說道:“孃的,發位置,誰喝不過誰孫子!”
我微微一笑,很明顯,連凡被我的一句話給刺激到了。電話結束通話後,我便約連凡在“老地方”見面。
接著,我便打了個車去跟連凡赴約。
……
我們口中的老地方,就是一個酒吧,與其說是酒吧,不如說是一家清吧,連凡也是我在那認識的。
那時我剛跟葉文語分手,整天都是喝的爛醉,泡在各個酒吧和清吧裡,彷彿只有吵鬧的音樂和刺眼的霓虹燈才能撫平我的內心,偶然一次,我就認識了連凡。
在我的認知中,連凡是一位玩樂器的老手。幾乎不管是什麼樂器,他都能給我來上那麼幾段;記得那次我混跡於一家名為“山與鳥”的清吧裡,他那天在那當駐唱,他似乎看出來我的心事,在他演唱結束後便走過來問我要不要上臺玩玩,我沒有拒絕,因為我至少也有那麼一點吉他的功底……
上臺後,連凡當主唱,我則坐在一邊當伴奏,我倆合作了一首堯十三的民謠——《他媽的》。
結束後,我倆又一起喝了幾杯,他跟我說他組過一次樂隊,後來沒錢解散了,女朋友也跑了;我也把我的故事說給了他聽。也許是同病相憐,我倆聊的很來,喝的很多,久而久之後,我倆便熟絡了起來。
那時候我在南京並沒有什麼朋友,認識了連凡之後,他向我介紹了很多跟他一樣差不多的朋友,他們以“綠帽”青年自知;自然而然的,我也加入了他們之中的行列。那時候我白天上班,下班後便和他們一起在一些小酒館裡當駐唱,我們曾想過組一個樂隊,可我們都認為現在這樣挺好的,所以便放棄了這個想法……
……
很快,我便來到了山與鳥門口,在門口停著一輛老式的哈雷摩托車。我一眼就認出來這是連凡的,他說這輛車是他從一個老朋友手上低價買來的,可以說是他的全部身家,所以平時不管去哪,幾乎都會騎著,他簡直把這倆車當女朋友一樣對待。
剛一推門進去,我就聽見連凡的聲音朝我喊:“孫子,來這麼慢,趕緊過來罰兩杯!”
我尋聲望去,便見到連凡朝我豎著中指,在他的對面還坐著一位我熟悉的朋友——蕭詩雨。
她是連凡介紹給我認識的,但並不是“綠帽”青年中的一員,而是連凡曾經樂隊裡的鼓手。名字倒是好聽,長的也好看;但是性格卻格外的火辣,難怪是玩架子鼓的,渾身上下都透著一股“不俗”的氣息。
“趕緊喝,趕緊喝,來這麼慢,我今天可是有一場駐唱的啊,為了你我都給推了,你少說也得炫一瓶。”
我一走過去,屁股都還沒坐下,連凡就開了一瓶酒擺在了我面前。我笑了笑,也不含糊,一口氣將酒盡數喝完。
“今晚你叫連凡喝,不叫姐喝是吧?”
剛一坐下,蕭詩雨便對我開始興師問罪。她的年紀比我小一歲,但總是喜歡以姐自居,不光是對我,對連凡也是一樣,在我們面前都要我們喊她姐。
我向連凡使了個眼色,小聲道:“你怎麼把這傢伙帶來了,你忘記了上次……”
連凡則是無辜的擺擺手,小聲回道:“我哪知道,剛好碰見了唄。”
“說啥呢你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