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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綏擁有讀心的能力,只是從來不對他使用,有顧綏的幫助,他才能在不被沈僑發現的情況下,發現沈僑的秘密——
“三十年前,時巖是第一批擁有異能的人中的一個,而這些人中不包括你,你是在世界裂縫中獲得的異能,他們以為,你會得到異能,是因為殺死一隻s級汙染物後獲得的獎勵,但他們沒想過,當時作為普通人的你,為什麼能夠殺死s級汙染物呢?”
“我猜,幫助你獲得異能的是金蛋。”時絮語氣肯定。
沈僑不知用了什麼辦法,胸口的血不再流了,他的臉色仍舊蒼白,變得愈發老態,但眼神變得更加凌厲,慈祥、和善消失無蹤,拋下了所有偽裝。
“你猜的沒有錯,我向它許願,它就給了我異能。”
人的慾望是無法被完全滿足的,有了一個心願,就有第二個、第三個……
意識到死亡在逐漸向自己靠近時,沈僑迫切地想要再找到一顆金蛋,這次他想要求得長生。
剛才的戰鬥消耗了時絮不少體力,他有些站不穩了,也不勉強自己硬撐著,放鬆自己靠在了顧綏懷裡。
在他與沈僑對峙時,顧綏全程都安安靜靜的,用深沉的目光注視著他,觀察著他的一切,放在他腰上的手後移,落在他的後背上,輕輕拍撫。
顧綏的體貼讓時絮十分受用,他抓住顧綏的另隻手,拼命從顧綏身上汲取安心感。
“我姐和那顆金蛋的事情你也知道,你曾經插手過這件事。”
不是詢問的語氣,時絮已經有了判斷。
沈僑:“是啊,我插手過,也差一點就能得到那顆金蛋了,可惜時凜太狡猾了,她將那顆金蛋藏到了我們都不知道的地方,好不容易看到了希望,又破滅了,你能理解我那時的心情嗎?在時凜死後,我派了無數人去裂縫中尋找其他金蛋,但不管怎麼找就是找不到,我和時巖千方百計想要找到它,那顆金蛋卻偏偏落到了你手裡,在希望破碎後我就決定了,我絕對不會再心慈手軟,不管用什麼方法,我都會抓住希望。”
時絮:“可是,你這次也沒有抓住希望。”
沈僑喉間泛起腥甜,血染紅了他蒼白的嘴唇,在這種時候,他仍然能笑得出來:“你想殺了我嗎?”
時絮輕輕轉動長刀:“我是有這個想法。”
沈僑靠在牆上,氣息微弱,咯咯笑著:“在你行動之前,要不要聽我說個故事?”
時絮眸光閃爍,答應了沈僑的提議:“你說。”
“我和時巖認識的時候已經結婚生子了……”
沈僑是獨生子,父母從小就在他身上寄予了太多希望,可直到三十歲了,他依舊碌碌無為。
他知道父母對他很失望,妻子表面溫柔賢惠,私底下不知多少次向朋友吐槽他的無用,連親生兒子都看不起他。
在遇到時巖之後,一事無成的他終於有了件幸運的事情。
時巖先是他的老闆,在日漸相處下,他們成了朋友,到最後變成了無話不談的知己。
時巖知道他的困難,總是給他提供幫助,給他升職加薪,帶他出入豪宅,享受從前沒有過的生活。
沈僑很感激時巖,也很羨慕時巖。
時巖從小生活在一個小康家庭,剛高中畢業父母就給了他一筆錢,時巖因此才能賺到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沈僑更羨慕時巖的聰慧和經商頭腦,在別人還沉迷於校園戀愛時,時巖早已發家致富,成了商界新貴,擠入了s市的上流圈子。
而他活了三十年,連一輛像樣的車子都買不起,一套西裝反覆穿了好幾年,面對任何人都佝僂著腰背,已經習慣了低頭哈腰討好人的生活,卻還能對比他過得好的人生出強烈的妒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