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認真的?”
“他是認真的。”
縣令看著那個站在菖蒲後面的小孩,微微挑了挑眉,這孩子還挺有意思的。
菖蒲給他的回答是他是認真的,顯然這個自首的主意不是菖蒲提出來的,而是這個小孩提出來的。
“既然知道偷盜不對,為什麼還要去幹。”
縣令抽出了一張紙,隨後開始補全卷宗,這偷盜的事情只是小罪,他可以自行進行判決,只要不上升到需要絞監候或者是流百里以上的刑罰,他甚至可以調節刑法的程度。
當然這個調節需要一定的解釋,比如情節較輕的描述。
“回大人,因為頑劣。”
“那就匪首杖三,其餘人等杖二,鑑於爾等年紀尚小,就以此為戒,不遊街刺青了。”
“謝大人。”蘇琦跪地結結實實的磕了一個頭,隨後站起身安靜的和後面的捕快一起下去了。
既然是自首,自然不能回染房了,外面的三個男孩則是在被蘇琦帶到這裡來之後就沒了主見,只能縮起腦袋,想要當一隻鴕鳥。
“他倒是挺有意思的。”
縣令翻了翻之前的卷宗,隨後打上批示,放在一旁。
那些具體的文書工作不需要他來做,衙門裡面的文書先生會補全這些繁瑣但是必要的檔案。
“此事我也有責任。”
菖蒲看著被帶下去的蘇琦,轉頭看向了這邊攤開第二份檔案的縣令。
“怎麼,你也想請罪,你有那文書在身上,我可不敢私自定罪,你若是想要請罪估計得到梁城那邊去請。”
“不是,我想拜託大人幫我找一個有管理普濟院經驗的人來。”
“哦,發現這裡面的彎彎繞繞多了。”
縣令笑了笑,他早就想要給菖蒲物色一個幫他處理普濟院的人了,這個人選他甚至都已經選好了,一位略顯異類的老秀才。
實際上在當初菖蒲開了普濟院之後,他就有一種命運當真如此巧合的感覺,因為那老秀才真的太適合菖蒲的普濟院了。
對方當初就是因為拆穿了梁城一家商會普濟院的內幕而被驅趕了出來,若非他本人身上有功名,否則甚至有可能會被上刑。
此人當初管理的普濟院是梁城最大的那個,有能力,也有底線,就剛剛好合適。
縣令本身就看不上樑城那些開著普濟院將那些小孩當牟利工具的傢伙,所以在他的柏溪鎮乾脆就沒有給放這個口子,在菖蒲之前,柏溪鎮可是一家普濟院都沒有開的。
只是之前菖蒲沒有提,而且那普濟院看起來執行的還算不錯,縣令不想要對方以為自己是想要往裡面安插親信,就沒有提這件事。
“之前普濟院我基本上沒有參與管理,我只負責提供物資,管理是他們自己完成的。
但是現在看來,這或許對他們來說有些困難,而且會對他造成一定的困擾,那就僱一個人吧。”
“哦。”縣令起了興趣,若是說之前他感興趣的點還是這小孩的不卑不亢,那麼現在他則是有些驚訝了。
普濟院那邊他是一直都在留意的,就是隨時準備幫菖蒲擦屁股,他也清楚這些日子那裡管理的可以說是井井有條。
三十幾個人可不是三十幾頭豬,不能圈起來只餵食就算完了。
人只要上到了三個以上,就會有小派系,就會因為和某人關係近些,和某人關係淺些而出現分歧,人到了十個以上一定會出現相左的意見。
一般人可以管得好四五個人就算是可以了,能管理好三十幾個人,即使是小孩,可以讓這些人安穩的待在一個地方不亂搞,可以穩定的發放糧食,這已經算是很有天賦的了。
“您可別把他給挖走了,我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