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四日,晴,微風。
秦風吃過早飯,便迫不及待地離開了家門,所前進的方向正是甘大爺的家,當然也沒忘帶上昨晚寫完的手稿。
昨晚一直寫到後半夜,他才將第一章的內容全部寫完,期間那是改了又改、修了又修、對每一個字、每一句話都進行了多次修改與潤色,最後才寫出這份只有五千字的手稿。
如果可以等價交換,秦風更願意寫五萬字的大潑猴,都不願意寫五千字的活著。
還好《活著》並不著急出版,他擁有足夠的時間去打磨和完善,完全可以一字一句地慢慢推敲,讓每一個段落都更加精煉、更加動人,作為他的第一本實體長篇小說,這本書在他心中有著不同的重量。
不到二十分鐘,秦風便來到了甘大爺的家門口。
他驚訝的發現,原本被他踹倒的大門已經煥然一新,不僅重新立了起來,還多了許多新補丁,照比之前堅固了不少。
秦風不由的撓了撓頭,他還本打算給老爺子買個全新的鐵門呢,卻沒想到他的速度居然這麼快。
“也不知道這次抗不抗踹!”這個想法在秦風的腦袋中一閃而過,他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對甘大爺家的大門這麼親切。
秦風站在大門口喊道:“甘大爺,我來了。”
“進來吧。”甘大爺的聲音從屋裡傳了出來:“你小子怎麼這麼早就來了?吃飯了沒有?”
“吃完了。”秦風揚了揚手中的手稿,也在乎甘大爺看沒看見:“昨天晚上我把第一章的內容寫完了,想請您老幫我看看。”
“什麼!”一聲驚呼從屋裡傳了出來,緊接著就是一陣霹靂扒拉的聲音,之後就見甘大爺飛快走出房門,迅速向秦風靠近。
看那矯健步伐,秦風感覺他之前所說的應該是真的,絕對打過籃球。
“大爺,你慢點,這東西又跑不了,怎麼這麼大歲數還跟小孩似的,沉穩一點不好嗎?”
“你個小屁孩你懂啥。”甘大爺沒好氣道:“東西在哪呢?”
“這呢。”秦風將手稿遞到甘大爺眼前。
甘大爺接了過來,緩緩走到一旁的凳子上坐下,拿起桌子上擺放的菸斗抽了一口,然後輕輕的翻開手中的本子。
入眼就看到秦風那蒼勁有力的瘦金體。
甘大爺微微眯起眼睛,細細地打量著秦風手中的紙張,紙張上的瘦金體筆畫纖細而流暢,彷彿一根根銀絲在舞動,每一個字都透著一股獨特的氣質。
“你小子這字倒是寫的不錯,只是”甘大爺抬起頭看了眼秦風,又把後半段嚥了下去。
“什麼?”秦風好奇的問道:“大爺,你說話別老說一半啊,怪讓人難受的。”
甘大爺沉吟了片刻,這才緩緩說道:“這瘦金體太過於鋒芒畢露,讓人看上去不太舒服,它的銳利感太過強烈,往往會給人一種咄咄逼人的壓迫感,你現在要是個中年人,我絕對會勸你趕緊換種字型。但你現在還年輕,正處於血氣方剛的年紀,倒也無所謂了。”
秦風靜靜地聽著,陷入了沉思之中。
片刻之後,緩緩地點了點頭。
他也是不久前才意識自己對瘦金體的喜愛或許有些盲目。
隨著他不停地閱讀各種經典之作,他的心態也在悄然發生著變化,變得越來越沉穩內斂,導致人與字之間有了偏差。
當初選擇練習這個字型,確實是因為它與其他字型不太一樣,那種瘦硬挺拔的感覺,彷彿能夠穿透人心,讓人情不自禁地為之傾倒。
想要突然改變寫字方式,對他來說並非易事,畢竟他已經練習了這麼多年,早已習慣了這種字型的書寫節奏。
猛地改變,說不定都不會寫字了,而且他也不想完全將瘦金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