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家長女於蜀青,是於家第一個上班的人,是一家國營大廠的工人,一進廠,就不負眾望,拿下來廠花的稱號。
蜀青在學校讀書的時候就有男生偷偷給她遞紙條,還有男生直接在巷子裡堵她,她都沒理,驕傲得像一隻不落地的鳳凰。
但有一個人卻鍥而不捨地洋溢在她身邊,就是她的同桌高國慶,那是擁有尚方寶劍的近水樓臺,蜀青也推不開,但基本上不會給他一點好顏色。
高國慶也不氣餒,每天都開開心心地為蜀青服務,彷彿他生來的使命就是討好蜀青,侍候蜀青,誓死扞衛蜀青。
畢業後高國慶也進了一家工廠,不過是街道小廠,跟蜀青的國防大廠完全不是一個級別。
就連發的勞保手套蜀青都要白得多。
但高國慶從來不知道拒絕兩個字怎麼寫,面對蜀青的冷淡,他理所當然地自我催眠,覺得追求女神從來就不是一帆風順的,那麼容易追到的話,怎麼輪得到他?他的信心來自於蜀青對所有男生都不假辭色,而他,至少還得到過蜀青當面的訓斥,兩個字:“爬開!”
擁有這樣的心思卻沒有知難而退的還有一個男生,也是同班同學劉思逸,但劉思逸長得不如高國慶,雖然高國慶在蜀青面前屢屢吃癟,但他仍然雞賊地在其他追求者面前挖了一條壕溝,貼上了標籤,劃出了領地,就是於蜀青是我的,你們誰也別想翻牆。
更何況高國慶孔武有力,一看就是拳頭快過念頭的傢伙。
劉思逸選擇不跟高國慶硬槓,他學習成績好過高國慶,畢業之後去了一家國有商業公司,工作清閒,外快豐厚。他一直默默地盯著蜀青,寧願猥瑣地想象,而不願自殺地進攻。
高國慶天天跑到於家出賣勞動力,心思不言而喻,蜀青也不管他,或者管過,他不聽,也就由得他了,反正又不花錢。
馮世琳不這樣看,他覺得這孩子挺好的,老實,能幹,但作為女婿還是差點意思,畢竟工作單位太拿不出手了,以後養活一家子都困難。老人都從自己孩子將來會不會吃苦這個出發點考慮問題,而不是感情這個角度。這樣也好,兩代人考慮問題關鍵點不在一處,合起來就完整多了。
劉思逸和高國慶,一個在暗,一個在明,一個使盡渾身解數,一個耐心等待時機,但老天爺似乎不喜歡勤能補拙這樣的成語,勝利的天平偏向了劉思逸那一邊。
某一天,劉思逸逃到臺灣的大伯突然出現在了他們家的門前,兩岸恢復三通之後,臺灣的親戚蜂擁而至,但劉思逸家是含金量最高的,因為他大伯是百萬富翁,而且還沒有繼承家業的男丁,整個劉家,數來數去就只有劉思逸一個繼承人。
劉家大伯找到自己兄弟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要把劉思逸帶到臺灣去培養當富二代。劉思逸的命運在這一瞬間,獲得了神秘的改變,一時間,他身邊肉眼可見的桃花就漫天飛舞起來。
但劉思逸堅持了自己的初心,野百合終於有了自己的春天。他捧著一百朵紅玫瑰來到於家門口,西裝筆挺,開著一輛最新款式的桑塔納,還是大伯家的司機開的,他下車後,司機都等在街邊,專心地研究一臺雙卡錄音機,正在播放一首粵語歌曲:“聚散也要天註定,不怨天不怨命,但求有山水共作證。”
好高階。
蜀青被這種連電影上都沒看見過的大場面華麗地擊中了,她沒想到真的有一個白馬王子穿著白色三件套西裝來接她,還是她的老同學,以前正眼都沒看過的。
在這個家家小門小戶寒酸邋遢的年代,沒有誰能夠經受得住奢侈品的考驗,所以蜀青幸福地淪陷了。
高國慶只有傻眼地晾在一邊,這已經不是他夠得著的戰場了,這是血脈壓制。
於知行還在一百多公里外的勞改農場上班,等他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