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珍珍,你讀過大學,應該知道誹謗罪的嚴重性。就算有血緣關係,也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
舒安歌的聲音冰冷無情沒半點溫度,眼神中充滿不屑和冷漠。
馮珍珍被她看的心裡發寒,往後退了一步,硬著頭皮說:“姐姐,我也是為你好,我是你親妹妹,難道會害你。”
“《刑法條文》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舒安歌準確無誤的背出法律條文後,馮珍珍失了聲,嶽素菊和風傳和啞口無言,不敢再說什麼。
俗話說捉賊拿贓,捉姦拿雙,嶽素菊和老公是來上海打秋風的,他們手裡半點兒馮金金被包養的證據都沒有。
“珍珍,你不是親眼看到馮金金被有錢人包養麼,把證據拿出來,看她還敢不敢狡辯!”
馮傳和在家裡當家做主慣了,來到上海在學校辦公室裡,也放不下一家之主的架子。
馮珍珍哪裡能拿出證據,她心裡咯噔一下,嘴唇發乾的說:“爸,事關姐姐的名聲,我怎麼好留證據呢。”
這話說的違心的很,馮傳和聽了一臉讚許的點點頭,接著看向舒安歌:“金金,你看你妹妹,都到這種時候了還替你著想,你怎麼就不能懂點兒事呢?”
三位老師十分憐憫舒安歌的處境,親生父母還有姐妹對她苦苦相逼,認定了她被人包養,不給她半點辯解的機會。
碰上這樣的家人,實在是一種不幸,但清官難斷家務事,她們這些做老師的除了勸解也沒其他法子。
舒安歌沒再和馮家人廢話,她向幾位老師鞠躬道歉之後,態度鄭重嚴肅的說:“謝謝各位老師,我該離開了。如果他們還在學校糾纏的話,請校方直接報警。”
她說完話轉身就走,嶽素菊一臉震驚的咆哮:“報警?你還想讓警察把我們帶走?”
嶽素菊的話沒得到回應,舒安歌快步離開辦公室,徹底將馮家人丟在身後。
她過來一趟,該說的話已經說過了,馮家人再鬧騰下去,她不介意藉助法律手段。
法律只規定子女對無經濟能力的父母有贍養義務,但沒一條法律說過,子女就是父母的奴隸,必須聽父母命令。
更沒一條法律,要求女兒必須無條件的奉獻家庭,犧牲自己的幸福和生命。
曾經的馮金金因為心軟付出了生命的代價,舒安歌絕不會重蹈覆轍。
舒安歌離開後,馮珍珍一行人在辦公室中又待了十幾分鍾後,自覺沒趣的離開了。
出了辦公樓後,馮傳和一臉不忿的抱怨:“馮金金到底怎麼回事兒,自從上次清明節從家裡離開後,她就像變了個人一樣。”
“我也覺得奇怪,金金是我一手帶大的,她以前脾氣多溫和啊。有時我無緣無故衝她發火也不見她生氣。這回見面,金金真像變了個人似的。”
父母都說姐姐像變了個人一樣,馮珍珍突然有幾分心虛。
她自己經歷過重生這樣不可思議的事兒,瞬間就想到馮金金是不是也重生了。
但她轉念又想到,她七歲時就重生了,姐姐一直跟上輩子一樣的性格。
馮金金上輩子過的那麼輝煌,她要是重生了,絕不會甘心在這麼差的學校唸書的。
再說了,如果馮金金重生了,她一定會想辦法奪回前世的人生贏家老公。
想到這兒,馮金金稍微安心下來。
“熱,我好熱,媽媽,我要吃哈根達斯!”
胖乎乎的馮天飛被太陽一曬,滿臉都是汗,抓著嶽素菊衣角要起吃的。
嶽素菊最寵寶貝兒子,一邊拿手給他扇風一邊笑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