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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大比(下)

巨熊與烈虎打完後,石頭與狼毛打了一場,最後石頭略勝一籌。

格鬥比完了,此時天已經黑了,剩下的比賽明天只能再比……

第二天,今天要比製作武器和製作衣服。烈陽想了好一陣才想出比試的方法。讓所有選手一起開始製作,不過最後弄好的三個人算棄權,其他人弄出來的成品再由眾人投票選出最好的。這樣既能比較質量,又保證了速度。

這種比賽沒有什麼看點,很無聊,好在這種比賽是所有選手一起比,不用太多時間。

中午還沒到,製作武器和製作衣服就都比完了。製作衣服的第一名是烈雨,小姑娘很是心靈手巧;第二名是叫樹苗的中年婦女,她是巨熊的妻子;第三名是花大娘。

樹苗是從西邊的樹部落嫁過來的人,平時主要在負責做飯。樹部落比烈部落小一點,與烈部落關係一般,只能說認識,互相嫁過女人。樹苗與巨熊生了兩個男孩,大的那個病死了,小的叫烈醫,現在11歲,可能是因為第一個孩子病死了,所以巨熊給第二個孩子取名烈醫。

製作武器的第一名是烈山,第二是一個叫烈小草的姑娘,第三名是石頭。

烈小草是石頭的妻子,她一開始並不是烈部落的人,生她養她的草部落被人滅了,她成了奴隸,在大集中被石頭買回來當妻子,石頭給她取了新名字叫烈小草。沒想到她一個女孩也能在製作武器的比賽上拿到,製作武器可是需要一些力氣的。

烈山年齡雖然大,但他是圖騰戰士,以前他可是烈部落第一高手,不過後來烈山當上了酋長,出去打獵的機會少了,年齡又大了,烈部落第一高手的稱號才讓巨熊拿去了。烈山以前要在山洞裡守著火種、圖騰、燒點木炭、守著物資,閒著沒事時烈山就會製作、維修一些武器,所以很擅長製作武器。

接下來是孩子們的比賽,9到14歲的孩子有7個,烈陽讓他們比賽跑步,只有一個冠軍。山洞雖然小,但是孩子少,跑得慢,倒也可以當場地。

隨著烈陽一聲令下,孩子們努力都衝向終點。最終一個叫烈狼的男孩子得到了冠軍,烈狼13歲,佔了年齡的便宜,不過烈狼的身體也很健壯。

接下來是眾人比寫字,每次10個人一起比,烈陽隨機念字,寫對最多的兩人進入下輪。有不少沒好好學習的人聽烈陽唸完後腦子一片空白,比如烈虎、猴子等人,猴子更是一臉痛苦地抓耳撓腮。

漸漸地……一個下午就過去了,寫字也比完了,第一名是烈山,第二名是烈祭,第三名是烈雨。一開始學寫字,烈祭是學得最快的,不過後來烈山計算好物資後,會把資料用石頭寫在泥板上,寫得多了,就比烈祭厲害了。

接下來,就是頒獎典禮了。烈陽看著這些人,這些人算是烈部落的人才了。

烈陽點了點頭,心想:“我的部落裡也算是臥虎藏龍了。”

烈陽帶著族人圍著獲獎的人轉了一圈,然後烈祭跳了一個奇怪的舞慶祝。

獲獎的人滿臉笑容,看著大家。

“大家靜靜。”烈陽揮了揮手。

烈陽說:“獎品主要有精鹽、肉、果子等食物,第一名比第二名多拿,第二名比第三名多拿。這些食物是獲獎者的,他們可以自己吃,也能給別人。”

食物雖然很常見,但是很珍貴。即使現在烈部落不怎麼缺吃的,烈部落的族人也沒辦法吃飽,所以食物又算是一個不錯的獎勵。精鹽量不多,是烈陽用100兌換點換的,但也夠獲獎者吃兩頓的了。

族人看著用陶罐裡裝著的雪白的精鹽紛紛投出羨慕的眼神。

巨熊用根筷子沾了一點鹽,放嘴裡,“嗯,這鹽味道好極了。不像我們以前吃的鹽巴,沒有那種又酸又苦澀的怪味。”

烈陽笑道:“這是精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