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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訟師出道

首戰告捷。染墨和擎勝心情雖還有些沉重,但也增強了信心和鬥志,遇到不平事就要站出來幫著解決。

“你往後當真要涉足這個行當嗎?”擎勝見識多,知道訟師行業做起來並不容易。當然,懂律法謀略還是很有用武之地的。

倘若他日後做了將軍,或可把染墨留在身邊,做個軍中幕僚或副手啥的,偶爾還能伴個床……

想著想著,沒等染墨搭話,他自己先咯咯傻樂起來。

染墨納悶地看著他,“幹訟師很好笑嗎?”

“啊,不不,”擎勝忙解釋,“幹訟師很榮光。若是你做了訟師,我就當你的小跟班。”說著做出一副憨態可掬的模樣。

染墨思忖起來。訟師自古就是個有爭議的職業。訟師鼻祖鄧析,大力宣揚法治提倡辯訟。卻被人指為,“好治怪說,玩綺辭。”“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詞”。其贖屍詭論的故事更是盡人皆知。最後落得下場也很慘。

這種非議發展到現代律師制度仍然存在。真要想幹的話,就得堅定信念,不能瞻前顧後畏首畏尾。

想到這,染墨目光堅毅地說:“我喜歡研習應用律法。做訟師是我真心所願。”

“那就好。”擎勝接著提到,這次遇上李氏才發現了問題。還有很多看不到的事怎麼才能接觸到呢?不能光去靠碰吧?

染墨心說,你小子行啊,還想到怎麼招徠案源了。不去現代做個談案律師可惜了。

古代俠客往往是遇事解決事,倘若是訟師辦案,就得有主動尋找業務的意識了。

擎勝提議道:“要不,我們去鎮子中心擺個攤吧。城裡好多訟師都這麼幹。人來人往,肯定有問事的。”

他沒太好意思提,城裡大訟師都有專門的樓堂館所用來接待客人,而初入道或不寬裕的訟師才去街頭擺攤設點,或僱人來回走動吆喝。

“這倒不失為一條路子。只是不知,這大月國從事訟師職業,可否需要官府發的憑證?”

“若只辦些日常事務,當是不用。通讀了解律法是首要的。”

染墨還有個顧慮,“我性子靦腆,面對那些村夫商賈,怕不太好意思呢。”

“你還靦腆?”擎勝脫口而出,見染墨面色一沉,忙說,“我是說,你一個少年郎,不必像女兒般羞羞答答的。”擎勝鬆口氣。機智如我啊。

染墨想起那世,律師行當裡有許多才華出眾者,理論和辦案水平都很高,可就是抹不下面子招攬業務,更不敢大包大攬做出不切實際的許諾,因而常面臨無米下鍋的窘況,創收很低,連所裡內勤都嫌棄於他。

擎勝見她還在猶豫,拍著胸脯說:“你且不必擔心,就這麼定了。我可以幫你張羅布置,還可對付一些來者不善的傢伙。咱倆現在一起演練一下,怎麼大方得體地與他們話事。”

染墨頗感寬慰,又疑惑地看向擎勝。

“來,你且坐下,面對著我,看著我的眼睛。”擎勝把她輕按在石凳上。又從旁邊拽過一個木墩,坐在她對面。

染墨有點不敢直視他。擎勝索性抓起她的手,放在膝蓋上,又雙手平託握著。這姿勢像是促膝談心。

準備停當,他開口道:“小生現有一事不明,特向閣下求解。若是父母百年後,沒有留下遺囑,該如何分家析產?”

染墨眨了眨眼道:“這個,分家與否尚看各方意願,析產需依嫡庶長幼身份而定。”古時繼承分配和現代規定有很大不同。

擎勝點點頭,又問:“倘若這家公子愛上了一個女子,父母不同意,以不留給他任何家產相逼,還要和他斷絕父子關係。請問這合乎律法嗎?”

這個問題有點刁鑽。染墨吞吞吐吐道:“嗯,不太合乎吧?也不一定……”

擎勝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