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廷內部爭鬥從未停歇過,即便是到了南明時期,當清軍已然揮師南下之際,南明小朝廷朝堂之上的明爭暗鬥仍在繼續。
而後金那邊也不遑多讓,其八旗之間同樣為了權力與利益展開激烈爭奪,且手段更為殘忍血腥。嚴格來講,此時的後金尚處於奴隸部落社會階段,僅有寥寥數位貝勒旗主能夠作主,其餘人等皆為奴才之身。
如今,後金已然成勢,若要將其剿滅,就必須先斬斷他們的兩條臂膀,朝鮮和遼兵絕對不能在投後金。
洪敏想到這裡,趕忙喚來後勤官員,仔細地統計著現購買的戰馬以及臨高步槍的具體數量。經過一番盤查核實後,他了解到目前已成功購置了 280 匹精良戰馬,連同此次新運來的步槍在內,總計擁有 130 支步槍,此外還有多達五千發多的彈藥儲備。
得到這些資料之後,洪敏毫不猶豫地下達命令,即刻著手選拔騎兵,並迅速組織人手將步槍分發下去,同時安排士兵們開始輪番接受射擊訓練。
按照他的計劃,要求選出來六百新士兵務必在短短一個月時間內將這五千發彈藥全部打光。
因為在洪敏看來,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那些出類拔萃計程車兵無一不是透過大量的子彈“餵養”出來的,從來都不存在任何例外情況。
然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由葡萄牙教官所訓練計程車兵,平均下來每個新兵每月僅能獲得兩次實彈射擊的機會。這種訓練強度對於來自東宋的人們而言簡直是匪夷所思、難以理解,但令人無奈的是,在當時的大明朝,這樣的訓練標準卻已經稱得上是最為出色的了。
大明京營中的火器營,火銃火炮放倉庫都生鏽了,甚至還是百年前的產品,因為明朝末期官員層層剋扣,鐵器火藥等被嚴重貪汙,缺斤少兩,炸膛的傷亡比戰場殺傷機率還要高。
滿倉被挑選到了騎兵,在遼陽時從小就騎馬,騎術相當不錯,當然和蒙古建奴那是沒得比,在遼民裡面還是算佼佼者。
戰馬的開支相當大,一匹良好的戰馬在三十兩左右,從戰鬥力上來說,一個騎兵往往能夠擊敗10到20個普通步兵。因此各個封建王朝和諸侯國都將戰馬視為非常重要的資源,一匹戰馬從出生到退役,它的使用年限大約是十年到十五年,並且飼養馬匹並不是大家所想象那樣,只要喂草就行了,如果想讓戰馬有力量移動速度快,就必須要上好的精飼料,而且要在飼料當中摻雜一些別的食物,比如肉、豆餅、穀物等一套較為嚴格的流程。
可是我國古代時期。雖然重視農業發展,但是這種草料產地卻很少,大部分是在新疆河套地區最重要的是養馬的地區,這些地域漢朝之前都是被匈奴等部族掌握,這就無形之中增加了飼養馬匹的經濟壓力,一匹戰馬從出生到退役所花費的費用大約需要五百兩白銀,如果再算上騎兵裝備費用的話,超過六百白銀。
並且這還只是最基本的運算,戰場之上騎兵的損耗率也是極大,如果不小心被敵方擊潰,那麼馬匹肯定是作為重要的戰略物品,因此這六百兩也會隨之泡湯,所以在實際使用過程當中,這個費用肯定是會翻番。況且古代並不是你有錢就能買到那些資源。尤其是戰馬無論在哪個朝代,都是非常重要的一項特殊物資,平民是絕對不允許擁有和騎乘戰馬,沒有功名的百姓只能飼養一些較為低等的馬匹“挽馬”。
古時往往不允許屠殺耕牛。而傷害馬匹更是罪加一等,並且平民百姓也難以負擔飼養一匹戰馬它所消耗的費用,即使是一些達官貴人也要思考再三。
由於牧馬規模大,支出費用龐大。為了維繫馬政制度,明代把養馬壓力轉嫁給了普通老百姓。這無疑加重了百姓的負擔。明朝的馬政制度中規定,北平、滁州兩地附近的百姓要擔起養馬的任務。
官府會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