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會議已經聽取了雙方的意見。”
“要求遼源中院整體迴避,不應行使管轄權,對此,檢察員認為,本案是普通案件。”
“關於案件迴避的問題,根據法律規定,申請回避的物件只能是正在辦理案件的審判人員、檢查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以及鑑定人員等,申請合議庭等司法機關整體迴避,沒有法律依據。”
“其次,本案也不存在應當迴避的情形,對於管轄異議和迴避申請予以駁回,並不得申請複議。”
主審官說完這些話,眼裡都冒出火花來,也直接回答了葉歡的問題。
但對這個問題,實際上是一個避重就輕的問題,更是一個迴避性的問題,等於就是沒說。
葉歡抓住主審官的這句話,直接開始反擊。
“庭前會議?主審官,您說的這庭前會議是不是存在我不知道,但我們並沒有申請合議庭成員迴避。”
“這種情況下,你就已經宣佈了甚至是忽略了這個程式,是不是違背了有關法律精神啊?”
“甚至說我們都不瞭解合議庭成員是由哪些人組成的,作為我當事人的辯護律師,更沒有有過類似文書的申請,庭前會議是如何展開的?”
“當然,我現在的問題是,我所提出的是要求審判長以及其他兩位合議庭成員自行迴避,是自行迴避,而不是由我或者是我的當事人主動的提出申請回避。”
“所以剛剛你關於庭前會議報告中駁回迴避申請,還不能申請複議的這個決定是完全錯誤的,因為我們都沒有申請你迴避,何來駁回呢?何談不得申請複議呢?”
主審官的回答有理有據,但葉歡的問題也一樣十分刁鑽。
更何況這個庭前會議的有關內容和組成人員,針對案件迴避問題,實際上就是霸王硬上弓。
正如葉歡說的,他作為當事人的辯護律師,都沒有申請回避的文書,如何就不得申請複議?
如此霸道的答案,別說是葉歡不會同意,就是直播間這麼多的網友也是義憤填膺的。
“我就說這個案件不簡單吧,主審官都一直在強調,並且很直接的就要駁回所有還沒有提出來的要求,顯然是有備而來啊。”
“他們當然要有備而來,因為被告人和他們是同事,很有可能會有嚇死報復的可能,這就很明顯了吧?”
“這麼明顯嗎?葉律,繼續上彈藥,讓他心服口服。”
“我也是醉了,沒有申請回避,就直接駁回申請,庭前更是不允許申請?這是哪家的法律規定的?”
“好傢伙,這就是吃人的案件,如此明目張膽,到底圖的是什麼?難道他忘了這是網路直播,被葉律氣糊塗了?”
此時,聽到葉歡的問題,主審官再一次看向陪審員。
難纏的傢伙,你到底要做什麼?
那可是民事、行政枉法人員,證據確鑿,你卻在這裡跟我胡攪蠻纏來了?
看你前幾個案子都處理挺好,本來是個可造之材,可你這般,讓我很失望。
主審官抿了抿嘴,快速的在腦海中組織語言。
“辯護律師,我已經說過了,庭前會議已經告知了你們合議庭組成人員。”
“請你就不要就這個問題繼續發問,也是毫無意義的。”
“主審官閣下,對我當事人來說,任何試圖忽視我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事情都是有意義的,您在沒有審判之前,就已經用有色眼光來看待我的當事人,我就更應該要申請合議庭迴避了,否則如何保證我當事人能夠在公平公正之下得到審判呢?”
書記員愣在原地,幾乎忘了將這些事情都記錄進去。
主審官被懟的心裡不舒服,便呵斥書記官要履行自己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