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顯然做足了準備。
並沒有因為葉歡的當頭一棒而亂了陣腳。
他提出的這些例子,也很有反擊性。
是了,你要是不知道這些資料,你何必畏罪潛逃多年,不敢回國?
這就是你明知故犯!
如此指控,完全可以將葉歡之前作出的辯護全部扭轉。
如果被告當事人不知道這些資料,他何必潛逃?
如果他知道這些資料,那麼他就是違規!
公訴人自信的看向對面的葉歡,想要從對方臉上看到一些因為自己證詞被打破,產生的慌張或是不知所措。
然而他看到的,只是葉歡面色平靜的回望他。
在公訴人將這些證詞說完後。
葉歡當即便予以回應:“主審官,公訴人提供的這些資料檔案,可以證明我的當事人是畏罪潛逃麼?”
主審官低頭看了眼公訴人一方剛剛提交上來的這些檔案。
都是和被告當事人有關的出入境證明,以及其在國外的住所之類的檔案。
“不能。”
葉歡面帶笑容:“沒錯,公訴人一方,你說提供的這些檔案,開庭之前我都有看過。”
“關於這一檔檔案,只能證明我的當事人出國,並在國外生存了一段時間。”
“怎麼,我的當事人在庭審之前就已經是你的犯人了麼?在這場案件之前和之中,在審判結束之前。”
“他是否是我國一名正常的公民?請公訴人一方說明,我國那一條法律規定,我國公民不允許出國旅行,或是暫居一段時間了?”
“公訴人一方,是否覺得,不需要庭審定罪,你們就可以為我的當事人定罪了?”
“你提供的資料,是我當事人出境旅遊的證明,而不是定罪後的畏罪潛逃。”
說到這裡時,葉歡也拿出了一沓資料,並呈交給了主審官。
“主審官請看,這些資料是我當事人在出國期間,公司的運營情況。”
“在我當事人出國期間,該公司仍舊正常執行。”
“我想請公訴人一方解答,如果我的當事人真的是畏罪潛逃的話,他為什麼不將公司變賣?不將這些相關資料、你所謂的那些犯罪證據銷燬再走?”
“如果他知道這些違法影片資料的存在的話,他為什麼不提前銷燬,再做出,你所謂的畏罪潛逃呢!”
面對葉歡的質問,公訴人愣在座位上,不知該如何作答。
怎麼作答?
他本以為這些證據已經足夠指證出被告當事人存在畏罪潛逃的事實。
再不濟,也能先打亂葉歡的陣腳,為自己一方找回主動權。
但是沒想到的是,葉歡完全不怕自己的這些舉證。
甚至輕而易舉的,便再度將主動權奪了回去。
看著這個十分年輕的律師,公訴人心中萬分不解。
雖然他沒有了解自己一方的律師,但是他確實查過對方律師的一些資料。
開庭之前,他看到對方不過是一個剛畢業不久的新人時。
對這場案子,就已經不屑一顧了。
然而此時此刻,葉歡的表現讓公訴人嘖嘖稱奇,他的表現完全不像一個新人。
這樣遊刃自如於庭審席間,就算是那些成名已久的大律師,能做到的也不多。
眼看著公訴人無法給出回答。
葉歡的攻勢卻完全沒有停滯。
“很顯然,公訴人對我之前的提問並沒有做出回答的能力,這是不是說明,公訴人一方也沒有詳細證據,來證明我的當事人存在畏罪潛逃呢?”
“還有,你所謂的聯合抓捕,在抓捕中我的當事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