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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劉文學到任(1)

“別聽他嚇唬,我們是未成年,不滿十八歲,砍人不承擔法律責任,乾死他們。”

吳耀邊喊著邊舉刀向徐勃劈了過來,徐勃一個閃身躲過,吳耀揮刀過猛,因為砍空了,揮刀的慣性把他也扯得重心不穩。

徐勃眼疾手快得抱住了吳耀,此時周邊圍著許多吃瓜群眾,徐勃衝著其他持刀的幾個人喊道:“我叫徐勃,是新來的副縣長,我命令你們馬上放下刀,不然我叫你們吃不了兜著走。”

吳耀說道:“別說你是新來的副縣長,你就是副縣長他爹又怎麼樣?”

接著吳耀又喊道:“兄弟們,別怕他,我舅舅是縣長,峰哥的爸爸是公安局局長,砍他,出了事我兜著。”

就在此時,不遠處超載稽查站的交警和路政運輸管理大隊的執法員已經圍了過來。

看到有穿制服的工作人員過來,其餘的人都放下了刀轉身就跑了。

徐勃朝過來的交警喊道:“我是新上任的富水縣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徐勃。我命令你們趕緊搶救傷員。”

帶隊模樣的中年交警聽到徐勃這麼說,雖然覺得徐勃年輕得不像是副縣長,但是還是指揮著手下去檢視傷員。

徐勃又說道:“你們有手銬的吧,把他們兩人控制起來。”

等到交警拿出手銬把張峰和吳耀銬起來後,警笛和救護車的聲音才由遠至近。

趕來的救護車馬上把傷員轉運走,執勤的民警也準備帶吳磊和張峰走,只聽張峰說了一句:“我爸叫張世彬。”

帶隊執勤的警察就讓另外一名警察解開了兩人的手銬,示意讓他把張峰和吳磊帶走。

看到這,徐勃問道:“你們是哪個單位的?縣公安局還是轄區派出所?這犯罪嫌疑人你們準備送去哪裡?”

帶隊的警長回頭看了一眼徐勃,問道:“犯罪嫌疑人這個詞是你說的嗎?一個人是不是犯罪嫌疑人是公安機關來定義的。你是幹嘛的?輪得到你來教我們做事嗎?”

“我是這起案子的是目擊者,這幾人大街上就打架鬥毆,行兇傷人,危害性極高,你怎麼把他們手銬解開了?”徐勃說道。

“解不解開手銬,送他們去哪裡是公安機關的事,你有資格過問嗎?”這位肩扛兩豎一星的帶隊警察走近徐勃說道。

這次,徐勃明顯的聞到他帶著一股酒味,徐勃說道:“依據《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另外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此外,《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第一章第一條明確指出,制定該規定是為了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呵呵,嗑瓜子磕出一個臭蟲,你還把自己當盤菜了。你算幹嘛的?信不信老子把你先拘了?”這個帶隊的警察說完就要動手。

剛剛帶隊的中年交警剛剛和救護人員把送傷員送到救護車上,才回來就看到這一幕。

連忙說道:“老洪,他是咱們縣新上任的徐縣長。”

這一嗓子把這位老洪同志嚇一跳,老洪叫洪亮,是富水縣城關鎮派出所的副所長,三級警督。

今天洪亮是派出所值班領導,接到110指揮中心的電話後,剛剛喝完酒的洪亮帶隊來出勤。

剛剛聽張峰說他爸是張世彬,洪亮就知道事情麻煩了。這大庭廣眾之下,張峰被銬起來,張世彬過問起來,自己這個副所長就沒了。

前段時間一個女孩到所裡報警被強姦,所長牛鐵斌立即帶人去調查,剛到學校把張峰傳喚到了派出所,縣刑警大隊就到所裡把張峰和案子相關的材料帶走了。

牛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