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丟的什麼?”
“昨天晚上,在頓林旅館204號房,丟的行李和光腦。”
“有證據嗎?”
這話問的有點奇怪,如果不是元歲安頭腦清晰,這時候可能就要懷疑自己餓了:“證據不該是你們去找嗎?”
“沒證據不受理,你走吧。”
最後一句話說完,幾個人就再次陷入了愉快的玩耍中,元歲安覺得,她應該得去投訴。
正要轉頭離開,就聽見那幾個賭博的人開始嘀咕:“傻逼年年有,今年特別多,住之前,也不打聽打聽頓林旅館是個什麼地方。”
“可不是?自己跑那裡面住,東西沒了那隻能怪她自己不小心咯,找我們可沒用。”
“就是啊,別說她了,還有白少尉,也不知道圖些什麼,都被打成那樣了,也不答應,還有她女兒也是,早點答應不就沒這些事了。”
“唉,別管這些了,他們的事兒我們也管不著,還是及時行樂吧。”
元歲安站在外面聽著,她似乎得到了很多資訊,這些資訊又不是很清楚,但她知道,她的行李和光腦現在可能要不回來了。
現在怎麼辦?先去投訴還是先去找白月華?沒了光腦和行李,她住哪裡?露宿嗎?
元歲安突然覺得,她遇到了一個巨大的困難。
最終,她還是決定去找白月華。
原本的打算是先找人瞭解一下白月華的性格,然後行動的,現在反正是不行了。
至少剛剛她的表現可以看出,她至少不是個壞人。
出了警局的元歲安慢慢往前走,不時有人路過她身邊,街邊還有人談笑,不時還有目光落在她身上。
元歲安現在看誰都覺得不像好人。
“等等。”
突然間,有人的聲音在後面響起,元歲安回頭看了看,發現又是一個穿著警服的人,和裡面的人不一樣的是,這個人的衣服穿的很整齊,頭髮也梳的很整齊,看起來是一個正經人。
男人停在元歲安面前,自我介紹道:“你好,我叫許天明,是十三區警局的警察,你可以叫我許警官。”
許天明和元歲安保持著合適的距離,並沒讓元歲安覺得不適。
元歲安露出她禮貌且疏離的微笑:“您有事嗎?”
“那個,我剛剛在外面執勤,回來看到你從警局出來,是因為東西被偷了,才來報警的是嗎?”
元歲安不動聲色的打量了一眼眼前的人,沒有頹廢感,看起來倒是格外朝氣蓬勃,比較像一個剛剛進入警局的人:“是的。”
許天明拿出記錄面板:“你的案子我接了,麻煩告訴我你的姓名、年齡、物品丟失時間、丟失物品具體資訊、物品丟失地點。”
元歲安並沒有急著開口,裡面的四個人,還有眼前的這個人,差異化有點大,說到底,可不可信暫且不知道。
“頓林旅館204號房。”
出於試探心理,元歲安先說出了這個地點,聽剛剛那群人的談話,就是因為這個地點才不願意接案。
地點做完記錄,等著下一項的許天明卻遲遲沒等到元歲安繼續開口,他抬頭,看著眼前的人:“然後呢?”
確定了他的態度,元歲安終於將資訊說出來,做完記錄,許天明公事公辦的說:“好,麻煩您最後留一下您的聯絡方式吧,這兩天我會幫您尋找丟失的物品,等結果出來,我會聯絡您的。”
元歲安:
說完,許天明才突然反應過來,這個女子沒有光腦了,一旦離開就沒法聯絡,她現在也沒地方住。
想了想,他最終下了個決定:“要不然這樣吧,我給你介紹一個朋友,你這兩天可以在她家住一下,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