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的夫妻不就是那樣嗎?各玩各的,宗奕莫名其妙被離婚,從來都沒有說過一句夏寧的不好,可是夏寧呢?]
[就算是有,那又怎麼樣?大麻而已,又不犯法!]
當然很快就有人出來反駁這些&ldo;大麻無罪&rdo;的言論。
可是不管宗奕在輿論上獲得了多少支援,夏寧一記釜底抽薪,就讓他所有的計劃變成了空中閣樓。
&ldo;什麼?又不肯了?不是都說好了嗎?&rdo;合同都簽了。
宗奕緊急接到投資撤銷的訊息,火急火燎的趕回工作室。
可是對方說寧可違規也要撤銷。
宗奕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這是鐵定主意要違約了。
可是為什麼?
許少恆無奈地說:&ldo;宗先生莫怪我們,我們也自身難保。&rdo;
卻原來是他們的公司忽然被查了。
許少恆供職的這家公司能跟宗奕掛靠的公司死掐這麼多年,背後也是有人的。
可是就在這幾天,突然迎來了上面突擊的大檢查。
他們百思不得其解,最後從這些人裡套出了話。
原來這件事情跟他們接了宗奕的專案有關係。
幾人面面相覷:這宗奕到底得罪了什麼人?
不過我把他得罪了什麼人,至少這個人是他們得罪不起的。於是這個專案理所當然的又被叫停了。
宗奕剛剛翹起來的尾巴瞬間被踩了下去。
屋漏偏逢連夜雨。
專案前期製作出來的歌曲試聽小樣被曝出抄襲醜聞,並全網推送。
第27章 付出代價
宗奕聽到這個訊息,當場就從沙發上跳起來了。
&ldo;什麼?我?抄襲?&rdo;
放屁!
他從小沒這創作天分,這次為了給自己打造形象,改變路線,在違禁藥物的刺激下,也只寫出了三首歌而已。
其中兩首還水準平平,唯有一首略有亮點。
他雖然對自己很有信心,但是也知道物有反常事必妖矣,以他的創作水平能夠勉強寫出不出大錯的能聽的歌曲,就已經很不錯了。
再請個業內頂尖的編曲包裝一下,添些流行元素,加上他歌壇天王的名頭,兩分的歌也能宣傳到六分。
而宣傳到六分及格之後,其他的事情就由市場來決定。
現在被曝出抄襲的,就是那首有些亮點的歌曲。
&ldo;我抄沒抄襲自己還不知道嗎?&rdo;
宗奕也在這個圈內混了有好多年,聽過的歌曲不知凡幾,他在亢奮時把歌曲寫出來,恢復清醒之後,特地透過識譜功能在各大網站上搜尋過,並沒有和自己旋律一樣的作品。
在法律上抄襲是有它具體的定義的。
不足六個小節的旋律相似,並不能判定為抄襲。
畢竟音符就那麼幾個,好聽的常用和絃就那麼幾種,同類歌曲在大體相似的和絃下略有一些撞旋律也是很常見的。
再說了,兩個音樂人隔空致敬的情況,並不叫抄襲,那叫英雄所見略同。
&ldo;說我抄誰的我看看!&rdo;
宗奕從助理手中奪過手機往上翻。
邊看邊冷笑。
&ldo;這個什麼,斯密,是誰?&rdo;
沒聽說過,名不見經傳,出來碰瓷兒的吧。
近年來,反抄襲已經在有心人的攪和下成為了一個時而帶有妖魔化色彩的詞。
一群外行逮到一個可能都不算相似的相似點,就信誓旦旦,言之鑿鑿。
比如你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