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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7頁

原來是野狼會。

——沒聽說過。

今天晚上,明琅的委託很簡單,跟蹤出軌的男人,最好能拍到實質性的證據。

委託目標一身肥膘,警惕心卻還沒有指甲蓋大,她都在旅館外幹掉一巷子的人了,他還在客房裡跟情人卿卿我我,如膠似漆。

明琅從口袋裡摸出一個冷掉的三明治,咬著包裝袋,身手敏捷地爬到旅館二樓的空調外機上,檢查針孔攝像頭是否正常執行。

見一切正常以後,她一邊啃三明治,一邊等目標完事兒,然後收工走人。

凌晨四點鐘,目標終於結束了罪惡的一晚。

明琅打了個哈欠,從針孔攝像頭匯出錄影,傳給委託人。

做完這一切,她戴上兜帽,從空調外機上一躍而下,哈欠連天地回旅館了。

說實話,這樣的生活自由歸自由,卻遠遠不如跟沈澹月對峙來得刺激。

不知道沈澹月在幹什麼,有沒有學會當一個正常人。

·

凌晨五點鐘,沈澹月穿著冷灰色的風衣,站在巷子入口,神色冷漠地看著前面橫七豎八的屍體。

又跟明琅擦肩而過了。

這一週,他一直在追查明琅的下落,但每次都是擦肩而過——沒有一次是例外。

很明顯,生物科技的ai掩蓋了明琅的蹤跡。

那個ai在愚弄他。

它想讓他發瘋。

只要他陷入瘋狂,世界上就再也沒有可以制約它的存在。

沈澹月知道ai的所有企圖,也知道即使沒有ai從中作梗,找到明琅並挽回她,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但他還是感到……失控。

尤其是,他看不到她,卻可以嗅到她。

——這條巷子裡,全是她的氣息。

沈澹月脫下黑色皮手套,露出修長而骨感的手指。

牆面斑駁而汙穢,鮮血、內臟碎塊和塗鴉顏料層層疊疊,不堪入目。

換作以前,除非必要,他不會踏入這種骯髒小巷半步。

現在,他卻波瀾不驚地伸出一隻手,按在牆面上。

沒人能看到上面殘留的掌紋——明琅的掌紋。

但他可以。

他的手掌逐漸與明琅的掌紋交疊、重合,融為一體。

整個過程中,沈澹月的神情始終是冷漠的、平靜的,眼底卻慢慢爬滿了密集的血絲,仔細看的話甚至還有一絲難以形容的亢奮。

他已經習慣用這種方式去觸碰明琅。

——脫下從不離身的手套,露出蒼白冰冷的手掌,魔怔了似的去觸碰她留下的指紋、掌紋、汗液、腳印。

卑微,但解渴。

他並沒有失去理智,整個人冷靜極了,碰到髒東西時,仍然會感到嫌惡,卻不想錯過明琅一絲一毫的痕跡。

哪怕是指紋。

哪怕是氣息。

都是他的。

都是他的。

明琅是他的!!!

就在這時,前方傳來沉重的腳步聲,一個身形肥胖的男人走了過來,身上明琅的氣息非常濃烈。

這說明,明琅至少在他身邊待了三個小時。

有那麼一瞬間,沈澹月幾乎無法正常思考。

等他回過神時,已經大步走過去,一把擒住男人的頭髮,迫使對方仰頭看向自己。

在對方驚恐的瞳孔裡,他看到了自己因嫉妒而變得陰冷扭曲的臉龐。

「沈先生……」男人認出了沈澹月,語氣又驚喜又惶惑,「您怎麼會在這裡……」

沈澹月鬆開男人的頭髮,沒有說話,平靜地舒展了一下五指。

男人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