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才喝這麼點,」趙越一抹嘴巴,看著易知秋剩下的半杯酒:「你留著養魚啊?」
「真喝起來,我能嚇死你信不信?」
趙越悠悠然回了句:「不信。」
男人真不能激,易知秋又要去抬酒。
婁牧之還沒出手,就被沈允竹壓住了,她回了趙越一句:「行了,人生著病呢,別瞎搗亂。」
趙越笑著打哈哈,這茬就這麼岔過去了。
音響裝置打整好,樂隊中有一個編著辮子的男人朝這邊揮手。
趙越嗑開瓜子皮,往嘴裡一丟,吊兒郎當地說:「竹姐,到你主場了,好好唱啊,等你一炮而紅,酒吧還能沾沾你的喜氣。」
沈允竹敲他後腦勺,嗤笑一聲:「借您吉言。」
沈允竹喝完面前的酒,走上臺,場內霎時陷入黑暗,隱約看見她挎好電吉他,低頭調和絃,下一瞬,燈光照亮她周身,光彩炫目如銀粉飛散,她獨特的煙嗓配上薩克斯,一首曲子唱得纏綿慵懶,坐在底下的觀眾,有的跟著哼唱,有的打響指,像是和聲。
認認真真聽完一曲,就聽見易知秋跟他感慨:「竹姐唱歌是不是很好聽。」
婁牧之『嗯』了一聲。
胡蝶一直看著臺上的人,聽到這句感嘆才轉回頭來:「允竹特迷音樂,他們是高中同學,讀書時沒錢,吉他架子鼓貝斯都是去二手市場淘的,這幾個人還瞞著家裡偷偷組了一支地下樂隊,時間全花在音樂上了,那會兒雖然窮,不過還挺開心的。」
「後來呢?」婁牧之難得插話。
胡蝶垂下眉眼,食指擦過啤酒杯上的水霧:「後來十幾歲的人在一塊玩了幾年,樂隊就散夥了,允竹去了國外,直到一年前回來,他們幾個機緣巧合的又聚在一起。」
寥寥數語,她說得漫不經心,好像對音樂真的只是玩玩,但是樂隊為什麼散夥?沈允竹為什麼去國外?婁牧之覺得其中另有隱情,一些隱藏在平和表面下,洶湧的暗潮。
在這個喧囂的時刻,胡蝶想起第一次見到沈允竹,她年輕時比現在更意氣風發,不是青春洋溢的少女,而是那種生猛的荊棘,她有一頭黑色的長髮,眉弓和眼睛搭配在一起顯得很鋒利,眼珠帶了點漂亮的淺褐色,她那會理想至上,跟生活死磕,和一群志同道合的年輕人一起寫詩,一起玩音樂,她唱歌時習慣點一根香菸,她穿很舊的牛仔外套,笑起來的時候,雙眸似有潮濕的霧水,朦朧又深邃。
胡蝶還記得她歌唱的旋律。
那是沈允竹寫的第一首歌《啞巴》。
誰是半張廢紙,一個破罐子。
誰的聲音在發燙,誰在歌唱。
誰永遠熱淚盈眶,理想死於高臺上。
少數派,清醒者漸入庸常,殺死渴望與幻想。
歌聲還在繚繞,但胡蝶沒有再往後講,婁牧之也沒再問。
聲色犬馬的歡樂場,來去多少人,誰都有過去,也有不願提起的秘密。
第22章 深情親吻60秒
趙越交友廣泛,不出片刻,包間來了個年輕人。
趙越提議玩真心話大冒險:「我坐莊,這裡有兩副骰子,跟我比大小,輸的人接受懲罰,先說一下,懲罰內容都是手機程式自帶的,輸的人自己選,不能耍賴。不過要是實在不願意的話,就幹了自個兒面前的酒。」趙越提高音調,吼了一嗓子:「怎麼樣?來不來?」
「來來來,」易知秋一聽就來勁兒,他沖在最前頭:「今兒非把你灌醉不可。」
結果出師不利,第一局他就輸了,趙越笑得賊開心:「真心話還是大冒險?」
要是選大冒險,這傢伙能讓他丟臉丟到姥姥家,理智告訴易知秋,男人不能丟臉,他說:「真心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