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常委涉及到的各衙門也就正式掛牌執行了。辦公衙門都在了一個很大的城堡裡,裡面有若干單獨的院落,也就成了相關衙門。
縣常委的組成共有九人,分別是知縣、安撫、縣丞、主簿、縣尉、監察、官學、觀察和統領,其中的安撫是由上級委任,官學是負責文教衛生,觀察就是組織部,統領是同級駐軍最高指揮。
烏爾姆按照縣級構架組建,安撫是由趙桓推薦的,當然是他兒子春寒,知縣名叫佈雷漢。
知縣的產生有些特別,並不是烏爾姆所在計程車瓦本女公爵伯莎任命的,伯莎曾經跟趙桓聊過,知道趙桓推行新式國家機構的用意,就是逐步推行民主選舉制,由民選官員來治理國家。
所以她就讓她的國民大會進行了一次投票選舉。
在確認候選人時,她讓公國的貴族按照自願的原則先行報名,然後從報名的人員中選擇了五個作為候選人。
再提交給由貴族組成的會議投票,選出了其中的兩個作為差額選舉,再將這兩個提交給烏爾姆國民大會選舉。
所以伯莎的這番操作,基本上是按照趙桓構想的民主執行模式來選舉產生的,最後推選出來的是這位叫佈雷漢的伯爵。
這主要得益於這人關係廣,在士瓦本很有人緣,所以他的票最高。
不過也正是因為他的人緣廣,所以很是囂張跋扈,伯莎其實不是很看好他,但是既然選出了他,伯莎就親自叮囑了一番,讓他好好幹。
佈雷漢在伯莎面前自然不敢託大,躬身答應了。
伯莎也不知道上級委派下來的安撫居然是皇子,但按照趙桓設定的國家機構,縣級常委會實行的是雙主官制相互制衡,也就是說知縣和安撫都是七品官,其他的常委會委員則是從七品。
也就是說,在常委會,知縣和安撫是同級,兩人的職權有交叉,具體的說,知縣管人事,安撫管財政,各有側重。
當然兩位官員對於對方分管的事務也有協管權,但對外則是以知縣為尊。知縣是一個縣裡最高的行政長官,但是在常委會里,他們倆是同級的。
伯莎叮囑佈雷漢要跟安撫搞好關係,不能耍性子,雖然聽說安撫是一位宋人,但是精通拉丁語,也會一些簡單的德語,所以工作交流應該沒有任何問題。
兩人走馬上任之後,由他們負責按照試點方案組建常委會班子。
佈雷漢這位知縣負責縣丞、主簿、縣尉這三個最重要官員的提名權,而安撫則主要負責監察、官學、觀察後面三個官職的提名。
至於最後一個統領,因為是軍隊的指揮官,不存在任命的問題,烏爾姆駐軍的最高指揮自然而然就是常委會成員。
但他並不分管縣衙的工作,其實更多的是作為聯絡員,為軍隊瞭解地方上的事務,並在需要時雙方協調提供一個溝通途徑。
知縣和安撫提出人選之後,提交上級常委會討論決定,上級常委會不同意下級常委會的推薦名單的,可以提出自己的候選人,一併提交常委會進行差額投票。
也就是說縣級常委委員由上級常委會任命,下級常委會有推薦候選人的權力。
拿到了這個推薦權之後,佈雷漢非常高興,馬上在他的一幫貴族朋友中把訊息放了出去,誰的表現好,他就推薦誰當官。
雖然有不少貴族不願意惹這個麻煩,不願意當什麼官,只因為他們還沒看到當官的好處。
但是大部分的貴族,尤其是那些識文斷字的,是很願意當官的,反正閒著也是閒著,當官多威風。
而且他們聽出來了,佈雷漢所說的表現好是什麼意思,那自然是請客送禮了。
當下便有不少人帶著大包小包的東西到佈雷漢家拜訪,其中就有格林公國的公爵馬蒂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