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居正宅,偏居別院,在那個時代,已屬不情。賈政本是老祖宗次子,又只是個小小的“員外郎”,雄居國公府正宅,難合情理;賈政夫婦又不是沒有兒子,斷了香菸,年紀也不到七老八十,何用侄子夫妻,鵲巢鳩佔,替叔叔嬸嬸當家?兄弟排行,如果叔伯間大排,有賈珍、賈珠(李紈死去的丈夫)、賈瑚、賈璉、寶玉、賈環六人,賈璉行四,寶玉行五;如果親叔伯兄弟排行,賈璉行三,寶玉行四;如果親兄弟排行,寶玉是“二爺”,賈璉身上未聞有哥哥,如何是“二爺”?再說,賈璉鳳姐夫妻常年居住在二叔家,在那個時代,上下人等只能按叔伯排行稱呼,否則,一家兄弟,出來兩個“二爺”,娶來兩個“二奶奶”,稱呼豈不亂了套?
還有一層,賈璉的妻子鳳姐,本是寶玉母親王夫人的孃家侄女。在封建社會,姑舅做親本屬平常,王夫人如果欣賞這個侄女,為何不娶給自己的長子賈珠,反而給了侄子賈璉,自己再另聘門第並不般配的李守中之女李紈?如果不喜歡這個侄女,又為什麼在自己有三個兒子的情況下,把侄子和孃家侄女請過來當家主事,難道不怕賈府上下說自己和孃家人的閒話麼?更何況,書中王夫人和鳳姐,雖說是親姑母侄女關係,但並不親密,總是一幅公事公辦、貌合神離的架勢。
當你知道是洪昇初創的《紅樓夢》,這些不合情理的問題,就會迎刃而解了。原來,洪昇的母親,是當朝大學士黃幾的女兒,江浙語言,發音王黃不分,在書中寫成王夫人,順理成章。洪昇的妻子,就是母親的孃家侄女,自己的親表妹黃蕙!據張愛玲考證,《紅樓夢》書中原來沒有賈赦一支,賈璉鳳姐,本來就是賈政王夫人的兒子兒媳,與洪昇家庭關係完全吻合。
洪昇是家中的長子,書中卻稱主人公為“二爺”,豈不矛盾?說來話長,洪昇一共兄弟三人,他和二弟洪昇昌,當年由於“天倫之變”,一起被逐出家庭。自己雖然歷盡艱辛,畢竟活了下來,而二弟洪昌夫妻,都年紀輕輕地在漂泊生活中悲慘地客死異鄉。洪昇一生都刻骨銘心地思念慘死的二弟,晚年時,把二弟夫婦的骸骨遷葬故鄉,並把自己庶出的兒子洪之益過繼在二弟名下,繼承香火。洪昇創作《紅樓夢》時,寫的是自己親歷親聞,但想到慘死的二弟夫妻,把主人公稱為“二爺”“二奶奶”,也就順理成章了。
洪昇初創《紅樓夢》用的是傳奇體裁。傳奇劇本要在舞臺上演出,必須嚴格遵守三一律,不能平鋪直敘,只好把自己一生的不同階段,分為幾個人,並集中到大觀園同一背景中。因為洪昇主要想表現自己少年時代種種紈絝不肖的荒唐事,但又無法迴避自己婚後被逐出家庭的經歷,只好寫了兩個“二爺”;但為了表明兩個“二爺”實為一人的青年和少年兩個階段,故而讓寶玉這個尚未娶“二奶奶”的小“二爺”沒有正式名字。“璉”本來就是“寶玉”之意,合兩個“二爺”的名字,就是一個完整的真“二爺”了。對於與寶玉有戀愛關係的黛玉、寶釵、湘雲等人,書中也不可能都寫成王夫人的孃家侄女,但把他們都寫成了表兄妹姐弟關係。洪昇與妻子黃蕙出生的年月日均相同,書中不論寫成姐姐還是妹妹,都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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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頭記》系統——賈寶玉、鳳姐的故事(2)
為了證明以上推斷,我們不妨在《紅樓夢》書中找出幾件事情,說明其合理性。
其一,第十四回,《林如海捐館揚州城》中,黛玉的父親林如海病重逝世期間,是賈璉陪同黛玉回到父親身邊,侍奉湯藥,出殯送終。賈璉雖然也是黛玉的叔伯表哥,但在封建社會,孤男寡女,千里同行,無此情理;只有夫妻回家,探病奔喪,才合情理。林如海逝世是九月初三,秋涼時節,故此要捎“大毛”衣服。事實上,洪昇的岳父黃彥博,確實是考取進士(雖不是三甲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