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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後面註明了年代干支,由此可以推算出,“三十年前”大約是公元1728年即雍正六年之前,那是曹氏家族仕途命運的一道分水嶺,雍正六年曹 在江寧織造任上被抄家治罪,“家富人寧,終有個家亡人散各奔騰……忽喇喇似大廈傾,昏慘慘似燈將盡”,“樹倒猢猻散”,從此後如“花落水流紅”,“如花美眷”全都“零落成塵碾作泥”,曹氏四五代艱辛積攢努力擴充套件的赫赫功名灰飛煙滅,據此,倘曹雪芹借岳飛的詞句“三十功名塵與土”來一抒心中的憤懣,實在是天知地知自己知親近者如脂硯齋者知,而其他人很可能被他的狡獪假借所瞞蔽,還以為他只不過是順手寫下最穩妥也最“大路貨”的熟句哩!

《紅樓夢》的正文裡,也有直接提起年頭論事兒的時候,第七回寧國府焦大醉罵“二十年頭裡的焦大太爺眼裡有誰?”所謂“二十年頭裡”應是書中賈代化襲寧國公且還在世的時候,如再加十年,三十年頭裡,則“太爺”賈演該還活著,焦大小時隨“太爺”(原型應為曹雪芹高祖或曾祖)出兵,有從死人堆裡救出主子的功勞。第四十七回賈母稱“我進了這門子作重孫子媳婦起,到如今我也有了重孫子媳婦了,連頭帶尾五十四年,憑著大驚大險千奇百怪的事,也經了些”,不說“五十”或“五十五”等整數,而精確地說“五十四年”,顯然是因為這個藝術形象的原型確實是有五十四年的婚齡,據周汝昌先生考證,《紅樓夢》從第十八回至第五十四回全寫的是以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為背景的那一年裡的故事(該年農曆四月二十六日交芒種被鄭重寫入到第二十七回裡),則“三十年頭裡”約為康熙四十六年(公元1707年),正值康熙第六次南巡,曹雪芹祖父曹寅第四次接駕,曹寅妻李氏當然與丈夫一起正經歷著富貴已極的時期,以李氏為模特的賈母,在書中出現時卻已處於百年詩禮簪纓之族的“末世”了。凡此種種文字裡,都瀰漫著“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的深沉喟嘆,如假借“三十功名塵與土”的句子來加以概括,也無不可。

“三十”與“明月”(2)

《紅樓夢》第一回正文裡還明確地寫入了該書由“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而成,儘管關於曹雪芹的生卒年月在“紅學”界一直存在歧見,但《紅樓夢》大體成型是在曹雪芹三十歲左右當可認定,因為第一回開篇即有第一人稱的作者自述,明言“將己往所賴天恩祖德,錦衣紈絝之時,飫甘饜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負師友規談之德,以至今日一技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一集,以告天下人”云云,過去人們認為“人生七十古來稀”,一個花甲六十歲即為“滿壽”,因之“半生”也就是三十歲。《紅樓夢》裡透過賈寶玉這一藝術形象痛詆“國賊祿蠹”,視科舉功名如糞土,那當然是曹雪芹自己思想感情的體現,他“無材補天”,有心鑄“夢”,若揮毫書寫“三十功名塵與土”,也正好抒發出了自己把仕途經濟即所謂“功名”棄之塵土的理念豪情。

倘若《北京晚報》所披露的凌先生蒐集到的標明是“曹雪芹書”的對聯,僅僅是上半聯能引出我們的豐富聯想,倒也罷了,更需注意的是那下聯的字句“八千里路雲和月”。岳飛筆下的“雲月”雖也有超出字面以外的意蘊,卻並非是指人物,但在《紅樓夢》的文字里,“雲”指史湘雲,“月”指麝月,卻是明明白白的——“紅學”界稱作“王府本”的抄本上,第十八回前面有總批,是以題詩的形式寫就的:“一物珍藏見至情,豪華每向鬧中爭。黛林寶釵傳佳句,豪宴仙緣留趣名。為剪荷包綰兩意,屈從優女結三生。可憐轉眼皆虛話,雲自飄飄月自明。”前五句是我們能從現存的前八十回文字里可以看到的情節,後三句則是在透露八十回後的故事(若尚未寫出,亦是已成熟的構思)。“屈從優女結三生”是怎麼回事這裡且不討論。“雲自飄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