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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雷尼幾乎沒移動,盯著對街的建築門面。他承認,兇手也可能等在某棟樓的外側大廳,等著走向約克大道的隆巴德經過,然後出門走上人行道,跟在他後面。但還是一樣,隆巴德一定會聽見他的聲響或感覺到他的存在。在午夜的這條街上,像隆巴德這樣關注街頭犯罪的人,豈會任人跟蹤靠近?市議員大可跑向約克大道的人車,甚至衝到對街向獨棟樓房大廳的門房求助。

當然,這一切理論的前提都是隆巴德是特定下手物件,兇手跟蹤他或至少知道他這時間會出現在這條街,但兇手襲擊動作的事出突然和完全成功,是目前最令狄雷尼感興趣的兩點。他沿原路走回河岸圍欄,轉身,這回開始慢慢走向約克大道。

&ldo;&l;鐵卵蛋&r;在幹嘛,警官?&rdo;一名制服巡警問。他被派守在人行道的粉筆人形旁,負責趕走好奇的旁觀者。

巡佐盯著對街緩緩踱步的隊長。

&ldo;咦,當然是在找線索啊。&rdo;他淡然解釋。&ldo;他一定會找到什麼作廢的法國郵票啦、少了小指的左手手套啦,或者單單一根火雞羽毛,然後他就會偵破謀殺案,升任副探長。他媽的你以為他在做什麼?&rdo;

巡警不知道,巡佐也不知道。

狄雷尼想,另一個可能性是兇手與隆巴德並肩同行,兩入是朋友。但兇手若取出武器、閃到被害人身後、直接由後方將他擊倒,隆巴德怎可能不警戒轉身、閃躲、或試著擋開對方的攻擊?

最膠著的一點,依然是這襲擊來得如此突然,而隆巴德這樣高壯的男人卻看似毫無抵抗,任由兇手從後接近下手。

狄雷尼停步片刻思索:他往前跑太快了。也許兇手不是從後方接近。也許他從約克大道直接朝隆巴德走來,如果他衣著講究,步履匆匆,看似住在這條街、午夜時分只想儘快回家的人,隆巴德可能會在對方接近時加以打量。如果那人看來沒問題,隆巴德可能會稍稍往旁移開,讓他經過。

當然,武器必須藏著。但若兇器是水管或榔頭,有不少方式可以藏‐‐藏進折起的報紙,藏在大衣下掛在手臂上,甚至藏在偽裝的包裹裡。然後,跟隆巴德錯身而過的那一瞬,當被害人的注意力轉移到前方時,兇手便可以露出武器,陡然轉身,狠擊隆巴德的頭骨。這一切都在一瞬間。如此隆巴德毫無預警,向前仆倒時已經死亡。然後兇手重新藏起武器,沿原路走回約克大道,甚至繼續往前走回他住的公寓‐‐如果他是這條街的住戶的話‐‐或者走向朋友的公寓,或者走向停在方便逃逸之處的車。

狄雷尼把這假設從頭再想一遍,愈細想愈覺得可能。這假設感覺很對。如此假設的前提是,走向隆巴德的兇手是陌生人,但如果他衣著講究,模樣&ldo;合法&rdo;,看似正匆匆趕回家,不管隆巴德還是誰都不太可能會避到對街去免得遭襲。至於兇手行兇後繼續走回自己家或朋友家這一點,隊長決定排除;兇手一定猜得到這條街每一名住戶都會被警方詢問,兇殺發生時間的行蹤也會受到查證。不,兇手要不就回約克大道,要不就開停在附近的車逃逸。

狄雷尼走回擋住東河路的圍欄,過街,低頭盯著人行道上的陳屍處,面朝被害人當時的前進方向。

現在我是法蘭克&iddot;隆巴德,很快就要死了。我剛跟母親共進晚餐,午夜離開她的公寓,急著回到布魯克林的家。我走得很快,隨時環顧四周,甚至往赤褐砂石建築被灌木包圍的門口下方看,我非常清楚街頭襲擊事件的發生率,我確定沒人埋伏在哪裡等著敲我的頭或搶我的錢。

我抬頭看前方。有個男人從約克大道朝我走來。在新街燈無陰影的刺眼燈光下,我看得出那人穿著講究,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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