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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為自己調了杯酒,看晚間新聞。美國人殺越南人。越南人殺美國人。猶太人殺阿拉伯人。阿拉伯人殺猶太人。天主教徒殺新教徒。新教徒殺天主教徒。巴基斯坦人殺印度人。印度人殺巴基斯坦人。沒有新鮮事。他弄了份量少少的晚餐,水煮小牛肝和菊苣色拉,把咖啡端到客廳喝,邊聽布蘭登堡三號協奏曲又喝了杯甘邑白蘭地。然後他脫衣上床,小睡一下。

九點剛過,他醒來,用冷水洗把臉,穿上黑西裝、白襯衫、花紋撲素的領帶。他穿上縐橡膠底鞋,套上大衣,戴上黑麂皮手套,左手穿過口袋暗縫在大衣下握著冰斧,冰斧握柄底端的皮繩套掛在左腕。

門廳值班的門房是查爾斯&iddot;立普斯基,他原先坐在櫃檯旁,但起身為布蘭克開鎖開門。大樓外門在每天晚上八點門房交班時上鎖,直到翌晨八點。

&ldo;查爾斯,&rdo;布蘭克隨口問道,&ldo;你知不知道第二大道的電影院在演什麼片子?&rdo;

&ldo;我恐怕不知道,布蘭克先生。&rdo;

&ldo;唔,也許我會晃過去看看。今晚電視沒什麼好看的。&rdo;

他信步走出。就是這麼自然,這麼容易。

他確實走到了戲院,去看售票口貼的時刻表。錢備妥在右褲袋,他用剛好的金額買了張票,不需找零。他走進半空的戲院,坐在最後一排,沒脫大衣或手套。電影結束,至少五十人離場,他也跟著離場。沒人瞥他一眼,帶位員、收票員、售票員更沒有。他們絕對不會記得他的來去,但,當然,票根在他口袋裡,他看過了這部電影。

他往東朝河的方向走,現在兩隻手都插進大衣口袋的暗縫。在一段空無一人的街道,他小心取下左腕的皮繩套,左手握住冰斧握柄,解開大衣鈕扣,但插在口袋的雙手貼近身體,不讓大衣前襟大開。

現在開始他最喜歡的時光。步履輕鬆,姿勢良好,頭抬得高高,不匆匆忙忙,但也不拖拖拉拉。每當看見有人走近,某個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警方誘餌的人,他便信步過街到另一側,轉彎,完全不回頭。現在太早了。他要這感覺持續。

他知道就是今晚,就像你幾乎一開始爬山就知道這次會成功,不會半途而返。他自信、警覺,急於再度感覺那崇高快樂的一刻,當永恆在他內在,而他與宇宙合一。

現在他有經驗了,知道在那最後一刻之前自己會有什麼感覺。首先是權力:是你,還是你?神性的力量和榮耀在他血管中翻騰流動。其次是愉悅,來自那份親密、那份愛,即將完足。不是肉體之愛,比那細緻得多,事實上細緻得無法言傳,他只能感覺它,知道它,隨著那股崇高感飄浮。

而現在,第一次出現了其他感覺。先前他也曾害怕、警惕,但今晚,在警方佈下誘餌的街頭,有一種幾乎實質可觸的危險感,環繞他四周,在空氣中,在燈光裡,在微風中。他幾乎能聞到風險,那使他興奮,與新雪的味道或自己抹了香水的味道一樣使他興奮。

他邊走邊讓這些事物‐‐權力、愉悅、危險‐‐在內心膨脹,敝開自己迎向它們,拋開一切侷限,讓它們泛濫淹沒他。以前他曾在西部一條河搭橡膠小艇激流泛舟,當時和現在都有一種並非不愉悅的無助、降服感,任運氣或某個未知神祇擺布,被衝到這,衝到那,整個世界都在旋轉,一但開始就無法停,無法停止,直到激情止其所應止,河流終於在寬廣兩岸間趨緩,風險變成愉快的回憶。

他在七十六街轉向西。隔半條街,有個男子也往西走,速度跟他相仿,不匆忙但也不閒晃。丹尼爾&iddot;布蘭克立刻停步,轉身,走回第二大道。剛才前方那個人看起來的外表模樣,看起來的感覺,就是警方誘餌。如果布蘭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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