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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部分

我們租的這一間廚房就是半開放的,只用一面玻璃做了隔斷。秦一恆進了房間徑直走到爐灶前,端詳了一下,說這裡配的鍋不夠大,又叫我去超市買了一個。

我只好跑到超市,買了一個超市裡能買到的最大的鍋回來,不鏽鋼的,蒸煮皆可的那種。秦一恆接了鍋,先用淘米水仔細地刷了一遍,然後接好了水,把鍋放在爐灶上,點著了火等水開。

我越看越迷糊,他這意思是要給我展現廚藝還是怎麼的?

沒聽說他會做飯啊,問了他一句,他卻衝我詭異地笑了一下,然後竟然從包裡把我之前的那隻鞋掏了出來,看了兩眼,直接就放到了鍋裡。

我這才弄明白他說沒必要把另一隻鞋帶回來的意思了。

合著他一早就這麼打算了,這雙鞋算是廢了。

我趕忙湊上前瞻仰了一下鞋的“遺容”。這時候水開得正盛,鞋都被煮得在鍋裡要翻起來了。

可是我也沒見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秦一恆所謂的蛛絲馬跡究竟是什麼啊?

想著我就問了他一句。他點了根菸,叫我彆著急,說完把爐灶擰到了小火上,叫我看著鍋,不要讓水濺出來。

他去包裡取了一支毛筆,回來從鍋裡蘸了點水,就要朝我臉上招呼。

他這完全就是精神病的行為啊,這鞋雖然是我的,那也不能用煮鞋的水往人臉上抹啊。

我後撤一步,躲開了他的毛筆,說:“你他孃的到底想幹什麼啊?”

秦一恆這才告訴我:“這鞋是你的,上面畢竟沾了你的人氣,而昨晚上做的試驗,很明顯是招邪的。我怕你被汙穢盯上,所以早上才特意叫了你的名字,等到你答應了,我才去開門,為的就是幫你穩一下精神。現在把煮鞋的水抹到你下巴上,也算是把在鞋上面的人氣收回來。不同意倒也沒什麼太大的事,只是最近可能會崴腳或是腿抽筋。”

他既然都這麼說了,這崴腳什麼的死不了人卻也容易耽誤事。我琢磨了一下,就勉強地讓他在我下巴上抹了一筆。

秦一恆抹完後,直接把筆從視窗丟了出去,說:“這中間的媒介物,要丟得越遠越好,否則是不管用的,通常都是要託人丟到外地去的,不過,暫時丟到樓下也可以,反正我們早晚還是要回到自己的城市去。”

說完,他又回到鍋前,看了一會兒,說煮得差不多了,然後關了火,坐到沙發上等水涼,待到水涼透了,又用一個大的空可樂瓶裝了一些鍋裡的水,搖晃了兩下,就跟我說晚上還要去那所宅子。

我的鞋質量是真好,這麼煮,也沒見掉多少顏色,水看著還是很清澈。

我接過可樂瓶也試著搖晃著觀察了一下,依舊不見什麼玄機。不過,我猜測,這可樂瓶上面的標籤已經被秦一恆撕乾淨了,或許一會兒是要透過這個瓶子去觀察,就能看見什麼汙穢?

反正現在想也無濟於事,就等晚上的時候見分曉吧。我跟秦一恆整理了一下東西,吃了頓快餐,就直接回了宅子。

坐電梯上了樓,秦一恆並沒先開啟門,而是擰開了可樂瓶,在地上倒了些水,然後從包裡掏出一塊破布,俯下身去,以一個近乎趴在地上的姿勢,一點一點地蘸著水,擦地板磚。

我在旁邊看得差點兒沒背過氣去,這是來學雷鋒做好事的?問起他,他卻很專心,並不搭話。我也懶得自討沒趣,乾脆站在旁邊抽菸等他。

秦一恆擦了差不多有十分鐘,從宅子的門口一直延伸到電梯口前的地板磚,幾乎都給擦了個遍。幸虧這層樓別的住戶沒回來,這要大半夜被人看見,肯定能把人嚇出個好歹來。

水已經下去了大半瓶了,秦一恆才站起身,皺著眉頭,看錶情好像很不開心。

我被他這表情嚇了一跳,心說來了什麼汙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