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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家�*事件被殺一事,就是幾年前北大幾乎人人皆知的真事,我在一篇批評北大的文章中也曾提及。應該指出,《桃李》所引起的較大反響,不是源自敘事藝術,而是來自小說徐娘半掩的曖昧所指,也就是說,小說的社會學意義明顯要大於它的文學意義。因此,從社會學意義上來理解和批評《桃李》,顯然有助於我們更準確地把握這部小說的價值。

《桃李》所著力描寫的某高校法學院從導師到研究生為金錢美女而學術,為追名逐利而鑽營的故事,不論是否完全以北大為藍本,事實上,都有力地揭露出了當今高校*陰暗的一個側面。我們身在高校工作學習的人,所瞭解和掌握的內幕比《桃李》所寫要更為深廣,但是我們卻未必能夠像《桃李》這般去寫,胡續冬博士爽快地指出:一看《桃李》,就知道作者不是在北大讀過本科的人。胡續冬可能是從校園氛圍和“北大氣質”的角度進行判斷的,而我同時還感覺到作者對北大或其他類似高校,似乎缺乏一種“愛”。像我這樣在北大讀了十年書的人,對高校內部醜陋的一面,尤其是九十年代以來與日俱增的醜陋現象既所知甚多,也經常痛心疾首,但我們這些人顯然不會選取《桃李》這樣的筆法和態度去寫,用曹文軒老師的話來講,是“下不了手”。我想,這恰好是《桃李》作者的優勢所在,同時也可能正是他的弱勢所在。我的《47樓207》等校園系列作品,被當今的很多年輕讀者看作“遙遠的神話”,他們會覺得我所寫的大學校園太浪漫、太高雅、太天馬行空。殊不知,我那種看似輕鬆自然的描寫其實正是與當今每況愈下的高校現實的一種抗衡。對八十年代的深情禮讚,本身正蘊含了對九十年代的憤慨和控訴。《47樓207》一文中曾經戲言說這是《狗日的北大》的一部分,結果不斷有讀者詢問《狗日的北大》何時出版,但是因為“下不了手”,我其實一直未曾動筆,至今仍愧對熱心的讀者。然而今天我終於可以輕鬆愉快地告訴大家:《狗日的北大》已經問世啦,這就是張者的《桃李》。

所以,在我等心軟之輩看來,《桃李》一方面深刻觸及了多種陰暗的現實,另一方面卻沒有充分表現出高校中仍然健康純潔的力量和希望。這樣的批評話語可能有些陳舊,我的意思並不是要求作品機械地去反映所謂“光明與黑暗的交戰”或者炮製一個“光明的尾巴”。而是說《桃李》目前的描寫用“現實主義”的標準來衡量,並沒有寫出高校精神的本質,在很大程度上,其實是“*類文學作品”向校園的一個延伸。儘管書中的許多細節和案例都有真實的原型,但這並不能保證小說能夠傳達校園生活的神韻。《桃李》在很大程度上過於合乎高校之外的人對高校生活的“想象”。那些未經深入挖掘的現成材料可能恰恰使書中“桃園”、“李園”的生活停滯在一個新聞化的層面,觀察和敘述的視角表面上是由內向外的,實質上仍是由外向內的,因此,小說中的“我”(研究生之一)總是處在半遮半掩,既沒有故事,也沒有情感的一種尷尬狀態中,這並不是由於作者故意採取了所謂冷靜客觀的敘事手法,而是作者無法把握自己對敘事物件的真實態度所造成的。作品的結尾是*的博導被“捅了一百零八刀”而死,似乎是惡人有惡報,很合乎傳統的道德判斷,但小說的大部分篇幅其實是展覽多於批判。從社會效果上看,《桃李》無疑有助於深刻認識我國的高校*和司法*。但與此同時,《桃李》所鋪陳的可怕圖景也可能使讀者產生未必準確的判斷和絕望。也許有人會問,難道說我們大學裡的老師都是“邵老闆”這樣的墮落學者?難道說我們國家一部部莊嚴的法律都是這群毫無莊嚴精神的學匪們參與制定的?難道說成千上萬的官司都是由這些專門擅長鑽法律空子、專門擅長“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法律蛀蟲們背後操縱著?那我們的法律、教育豈不是暗無天日,萬劫不復了嗎?從這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