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電視螢幕上看到溫柔、漂亮的女主角林幻,我馬上就知道她將在這部戲裡大受摧殘——否則她就不必這樣溫柔、漂亮了。在言情劇裡,一個女人溫柔、漂亮,就得倒點黴;假如她長得像我(在現實生活裡,女人長得像我是種重大災難),倒有可能很走運。她還有個變成植物人的丈夫,像根木棍一樣睡在病床上,拖著她,使她不便真正移情別戀。從劇情來看,任何一個女人處在女主角的地位,都要移情別戀,因為不管她多麼善良、溫柔,總是一個女人,不是一根雌性的木棍,不能永遠愛根雄木棍,而且劇裡也沒把她寫成木棍,既然如此,植物人丈夫的作用無非是加重對女主角的摧殘……劇情的發展已經證實了我的預見。
更狡猾的觀眾則說,劇作者的用意還不僅如此。請相信,這根木頭棍子是顆定時炸彈。一旦林幻真正移情別戀,這根木頭棍子就會醒來,這顆定時炸彈就要炸響,使可愛的女主角進一步大受摧殘。戲演到現在,加在女主角身上的摧殘已經夠可怕的了:植物人丈夫一年要二十萬醫藥費,她愛的男人拿不出。有個她不愛的男人倒拿得出,但要她嫁過去才能出這筆錢。對於一個珍視愛情的女人來說,走到了這一步,眼看要被逼成一個感情上的大怪物……我很不希望這種預見被證實,但從劇情的發展來看,又沒有別的出路。造出一顆定時炸彈,不讓它響,對炸彈也不公平哪。毛姆先生曾指出,欣賞通俗作品有種訣竅,就是不要把它當真;要把它當作編出來的東西來看,這樣就能得到一定的樂趣。常言道:愛與死是永恆的主題,偵探小說的主題是死,言情劇的主題是愛。雖然這兩件事是我們生活中的大事,但出現在通俗作品裡,就不能當真。此話雖然大有道理,怎奈我不肯照辦。
從長遠的觀點來看,我們都是要死的。被殺也是一種可能的死因。但任何一個有尊嚴的人都會拒絕偵探小說裡那種死法:把十八英尺長的短吻鱷魚放到游泳池裡,讓它咬死你;或者用銳利的冰柱射人你的心臟;最起碼要你死於南洋土人使用的毒刺——彷彿這世界上沒有刀子也揀不到磚頭。其實沒有別的理由,只是要你死得怪怪的。這不是死掉,而是把人當猴子耍,兇手對死者太不尊重——我這樣認真卻是不對的。偵探小說的作者並沒有真的殺過人。所以,在偵探小說裡,別的事情都可以當真,唯有死不能當真。
同理,都市言情劇別的事都可以當真,也只有愛情不能當真。倘若當真,就有很多事無法解釋。以《情殤》中的林幻為例,她生為一個女人,長得漂亮也不是她之罪,渴望愛情又有什麼不對?但不知為什麼,人家給她的卻是這樣一些男人:第一個只會睡覺,該醒時他不醒,不該醒時他偏醒,就是這麼睡,一年卻要二十萬才夠開銷——看到睡覺有這麼貴,我已經開始失眠;第二個雖然有點像土匪,她也沒有挑剔,愛上了,但又沒有錢,不能在一起;第三個有錢,可以在一起,她又不愛——看到錢是如此重要,我也想掙點錢,免得害著我老婆;甚至想到去寫電視劇——我也不知還有沒有第四個和第五個,但我知道假如有,也不會是什麼好東西。這世界上不是沒有好男人,怎奈人家不給她,揀著壞的給。這個女人就像一頭毛驢被駕在車轅上,愛情就像胡蘿蔔,掛在眼前,不管怎麼夠,就是吃不著——既然如此,倒不如不要愛情。我想一個有尊嚴的女人到了這個地步,一定會向上帝抱怨:主啊,我知道你的好意,你把我們分成男人和女人,想讓我們生活有點樂趣——可以談情說愛;但是好心不一定能辦好事啊。看我這個樣子,你不可憐我嗎?倒不如讓我沒有性別,也省了受這份活罪——我知道有些低等生物蒙你的恩寵,可以無性繁殖。我就像細菌那樣分裂繁殖好了。這樣晚上睡覺,早上一下變成了兩個人,談戀愛無非是找個伴兒嘛,自己裂成兩半兒,不就有伴兒了嗎……
上帝聽了林幻的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