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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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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同意經驗主義的說法,我們對世界的瞭解都是透過感官,但他同時也認為我們理性中的若干傾向,也左右著我們獲得的經驗。首先,我們見到的事物都是在時間和空間中發生,時間和空間是我們最直觀的形式,沒有事物會發生在時間和空間之外,時間和空間先於一切經驗,我們不必動用感官就可預知所有事物都是時空之物。時間和空間是我們戴在眼睛上的一副有色眼鏡,我們是天生就能在時空中感受事物的動物。但這並不是說時間和空間身外與我們,它們其實是我們心靈的特性,而非物質世界的屬性。因為我們的心靈不止是純粹被動的接受外部的感官刺激,它還主動的塑造它們,不僅心靈會順應事物,事物也順應心靈。我們所看到的事物和事物本身並不一樣。我們永遠無法確知事物的原貌。甚至我們可能會有不同的感官構造,對時間和空間會有不同的感覺。人類的感知方式決定著世界的屬性和形式,所謂自然法則只是人類的認知法則,透過這些法則,人類得以部分的瞭解世界。但我們永遠無法確知世界的本來面目,因為我們就在世界之中,我們無法體驗一個身在其中的事物。而沒有體驗,我們的理性就無法做出合理的判斷。但人的理性中有一種基本的慾望,就是要對所有未知的事物一問再問,即使明知無解,也要追問下去。康德把這類困惑他的問題,簡括為四對二律背反,即:世界是無限的,又是有限的;世界是可分的,又是不可分的;一切都是偶然的,一切又是必然的;人是自由的,又是不自由的。因為兩者都有可能,又都無法證實。對於上帝,康德也持此種不可知的態度,因為上帝同樣無法證有,也無法證無。但康德同時又說:為了道德的緣故,有必要假定上帝存在。讓他如此做的是他的信仰,而不是他的理性。在他看來,上帝只是信仰物件,而非實在物件。因為上帝存在與否無法證實,所以要對他“設準”,也就是假設為真。有了上帝,人類的道德和精神才會有指向,人才不會變成怎樣做都可以的人。

關於自由,康德有他獨特的真知灼見,一般認為,做自己想做的事,就是自由。但康德的意見恰好相反,認為我們有可能成為自我中心思想的奴隸,因為即使是動物,也有著為自己的天性和本能。當我們自以為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時,我們其實是在受著某種必然性的驅使,只有在我們從自己的天性和本能中超離出來,去做道德法則和內在良知要求我們做的事情時,我們才可能是自由的。因為作為物質形成的存在者,我們完全屬於自然界,沒有自由意志可言。但同時,我們還是有理性的存在者,在“物自身”中佔用一席之地。我們既屬於自然,同時又是自然本身的一部分。當我們遵循著我們的實踐理性和良知,去做道德上的抉擇時,我們不僅是道德法則的遵循者,同時還是它的制定者,享有著和上帝同等的自由。

還有,康德認為“因果律”和時間空間一樣,不是世界的屬性,而是人自身的屬性,認為人完全可以被創造成一種不會到處尋找四周事物成因的動物。康德是第一個從人的感官入手,來理解人對世界的觀念的哲學家。他指出,所謂自然法則只是人自身的法則,世界只是人眼中的世界,而不是世界本身。至於世界的本來面目,是我們永遠無法窺知的。因為我們的感官決定了世界在我們眼中的樣子。而世界的“全貌”我們更是永遠無法知曉,因為我們身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