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上午在街上沒事閒逛,這時,有一輛賓士車停在面前,裡面坐著一個女人,她叫阿雯,是一個窯姐,具體名字不知道,說是有事找他,把陳德祥叫上車,帶到了一家酒店。他們邊吃邊閒聊,那個男的似乎是個老闆,很有錢,吃飯喝酒的檔次很是可以。讓他被給辦一件事,是說有一個人得罪了他,給他出口氣,當時便答應了他,這種事情極容易,以前他也幹過,無非就是出面揍他一頓,幹這事也不算犯法,就是公安局抓住也沒轍,大不了被臭罵一頓,說得再嚴重點,進去幾天就能出來。
那人讓陳德祥找一個小孩子,想法在夜裡把他家的玻璃打碎就行,一聽這更是件容易的事情,拍著胸脯說保證沒有問題,於是他便告訴了這個人的住址,當時就給他一千元作為酬金,這個人出手確實是夠大放的,在社會上肯定是個人物,即使是出了事他也會擺平,給這樣的人物幹活出不了什麼大事,他的心裡更踏實了。
陳德祥又到街上尋找目標,那天下午看到一個小男孩子公路上用彈弓打鳥,而且打得特別準,幾乎是一彈打一個,覺得很感興趣,現在玩彈弓的人很少,可以說是根本沒有,彈弓的威力不小,完全可以把玻璃打碎,並可以輕易的脫身,那家住的是樓房,等發現追出來他已經跑遠了,孩子的歲數不大,不會引起任何人的懷疑,正是可被利用的物件,便和他說了這件事,並給了他一百元錢,見到這麼多的錢,這個小孩一口答應了。
晚上他們便開始行動,陳德祥躲在暗處以防不測,結果事情辦得很是順利,把那家的玻璃給打碎了,那家人也沒有出來,估計是在夜裡害怕不敢出來,回到家以後,便打電話告訴阿雯那事辦成了。
昨天下午那個人又找到陳德祥,誇他事情辦得不錯,是個幹大事的主,有著一定的計謀,依然用這個辦法嚇唬他一下,為了讓他老實些,這次用紙條給他捎個信,讓他注意點,收斂一下自己的行為,當場又給了陳德祥一千元作為酬金,見錢來得這麼容易,心裡十分的高興,又答應了他,還是找到那個孩子,並寫了一個紙條,讓他一塊射進去,可是沒有想到,中途遇到了一個多管閒事的人,正要出手教訓他一下,那個人只是罵了孩子幾句,他便把孩子放了。那個孩子不錯,一會兒就把事辦了。他的心也放下了,這種事情必須親眼看見,畢竟收了人家的錢,拿人錢財與人消災,這個道理他懂,不然以後在街面上沒法混,會砸了自己的飯碗。
“剛才他還給我打了電話,問事情辦得咋樣,我便把情況和他說了,他說這是幹得不錯,以後有事還會找我,事情就是這樣。”陳德祥說。
“他是用什麼電話找的你?”孟清水問。
“是一個固定電話,我不知道是哪裡的,但我知道是他打來的。這種人心眼不少,這樣做無非是為了隱瞞自己的身份。”陳德祥說。(未完待續……)
第112章 疑點越來越多
孟清水查了那個固定電話,一看又是個公用電話,根本無法查清是誰打的。“真是個滑頭。”他心裡罵了一句。
“這個人叫什麼,他是哪裡人?”霍立新問。
“他沒有告訴我,聽口音是川河縣人,這個傢伙肯定有錢,他開的是賓士車。”陳德祥說。
“那輛車號碼是多少?”霍立新問。
“這個我可沒有注意,只知道拿錢給人辦事,不可能注意這些。”陳德祥回答。
“我看你是被錢燒昏了頭,什麼事你都幹,那個阿雯在哪裡?馬上帶我們去找她?”霍立新說。
“她是個窯姐,這種人從來就沒個準地方,我也不知道她在哪裡。”陳德祥說。看了他一眼說。
“你他媽的敢跟我打馬虎眼,你這種人會找不到她,再不說實話,我立馬把你抓進去,到裡面你就會說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