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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了人不算,還想把錢也要回去。

這樣的人,民間俗稱為“白眼狼”,文人稱之為“中山狼”。典出明朝馬中錫《東田集?中山狼傳》,也就是我們熟知的“東郭先生”的故事:趙簡子在中山打狼,狼中箭而逃,遇到東郭先生,向其求救。東郭先生動了惻隱之心,將狼藏在書囊中,騙過了趙簡子。狼活命後,卻反而要將救命恩人東郭先生吃掉。

因此迎春的判詞中說“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子、系”合起來就是一個“孫”字,這姓孫的狼心狗肺,恩將仇報,將來必定還會做出許多對不起賈家的事,只怕除了虐待迎春之外,還有別的反噬行為,說不定賈赦後來獲罪,就與孫紹祖有關。

倘或如此,他必定不會讓迎春回家通風報信的,那麼她在第八十回的歸寧,就是對大觀園的最後一瞥了。而她對王夫人所說的話,也就成了讖語:“乍乍的離了姊妹們,只是眠思夢想。二則還記掛著我的屋子,還得在園裡舊房子裡住得三五天,死也甘心了。”

這可謂是二小姐賈迎春留給我們的最後遺言了,怎不讓人為之一掬辛酸淚?

八、不聞菱歌聽佛經——賈惜春

賈府四豔中,迎春和惜春的結局通常都是沒什麼爭議的,即一個嫁後慘死,一個出家為尼。

第五回《賈寶玉夢遊太虛境》看到的冊子中,關於惜春的那一頁,畫著“一所古廟,裡面有一美人在內看經獨坐”。其判雲:

堪破三春景不長,緇衣頓改昔年妝。

可憐繡戶侯門女,獨臥青燈古佛旁。

而惜春在全書中第一次開口說話是在第七回《送宮花賈璉戲熙鳳》中——

“只見惜春正同水月庵的小姑子智慧兒一處頑笑,見周瑞家的進來,惜春便問他何事。周瑞家的便將花匣開啟,說明原故。惜春笑道:‘我這裡正和智慧兒說,我明兒也剃了頭同他作姑子去呢,可巧又送了花兒來,若剃了頭,可把這花兒戴在那裡呢?’說著,大家取笑一回,惜春命丫鬟入畫來收了。”

這是全書中惜春的第一句臺詞,竟然就是“明兒也剃了頭作姑子去”。

接著,第二十二回“制燈謎”一段,寫明惜春的謎語:

前身色相總無成,不聽菱歌聽佛經。

莫道此生沉黑海,性中自有大光明。

庚辰本在此有雙行夾批:“此惜春為尼之讖也。公府千金至緇衣乞食,寧不悲夫!”

可見,惜春出家為尼的結局無可置疑。但是,她是在什麼情況下出家的,又為什麼會落得個“緇衣乞食”的慘狀呢?

在高鶚的偽續中,惜春的出家相當從容,不但仍住在大觀園櫳翠庵中,而且還有紫鵑做伏侍丫鬟,這顯然與脂硯“緇衣乞食”的批語相悖,故不足取。

然而這也讓我們知道了,倘若家境尚好時,即使惜春心冷意冷,一味倔犟地要出家,就像探春說的:“這是他的僻性,孤介太過,我們再傲不過他的。”賈府那麼多家廟庵堂,總會為她安排個不錯的去處,就如妙玉的家人一樣,雖然舍了她,卻仍讓她帶走大量古董寶貝,隨身還有兩個老嬤嬤、一個小丫頭伏侍,絕不至於看她託缽行乞去。

由此可知,惜春的出家,應是在事敗之後。

我的朋友佛學專家陳琛曾經寫過一本《和尚——出家人的日常生活》,其中有整整一章討論出家的程式,這裡,只引用一小部分:

“首先,出家人必須是一個能夠自主的自由人,比如為人子女的,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有官職的要辭去官職;身為奴僕的要解除主僕契約;已結婚的,要解除婚姻關係;如果信奉過其他宗教,要堅決破除,斷絕一切來往等。總之,在出家前要擺脫塵世生活的一切拖累,所謂的‘跳出紅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