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孤獨,所以比較清醒。
他在警方所擬的簡單證供上籤了字。離開前只緊緊地與我握一下手。手很暖,而且誠懇。
在庭上陳路遠拒絕答辯。辯方律師反反覆覆盤問證人詹克明:9月16日凌晨12時15分你報警報稱被告殺了人,當你初見被告時,他在你左邊還是右邊?你說有染血鐵枝,到底在門外還是門內?你說看見屍體,女死者趙眉,她到底張眼還是閉眼?——證人不耐了,道:“法官大人,我哪管得人家這許多呀?天要下雨孃要嫁人,他要殺死家人,實在無可阻擋,不得不如此呀!”惹來鬨堂大笑。法官翻眼道:“證人滑嘴饒舌,簡直當生命是笑話,法庭是遊樂場、街市!退庭。”
五項蓄意謀殺罪名成立,陳路遠被判死刑,日內由港督會同行政局特赦,改判終生監禁。
在高等法院外我碰到林桂,他升了職,任分割槽副指揮官,見著我,顯得十分高興,又笑怨著新工作太辛苦,要早日退休。眉宇卻有得色。他比我年輕差不多10歲,當年在反黑組還是我帶著他。暴動時我們一起鎮壓新蒲崗膠花廠工潮,又聯手衝入北角華豐大廈。炸彈在我們不出一米外爆炸,我們互相拉扯伏下……“今天晚上到會所喝酒嗎?”我只道:“戒掉了,胃痛。”便匆匆離去。
我整個人空空蕩蕩,沒有喝酒已經有恍惚的醉意,便在高院前的欄杆站一站。遠眺維多利亞港,香港還是非常繁華。散庭時分,身後的律師,家人,一群一群地走過,像電影院完場。我卻想起了陳路遠以及我自己。他一生不會再見著這美麗的維多利亞港了,世界將遺忘他。然而這是出於他自覺的選擇。而我呢,我卻毫無選擇,要失去這城市了。
我離開愛爾蘭時還是個眼底帶綠的青年,像大衛兒。我再回去仍然骨架高大,但皮肉卻像一件穿鬆了的大碼衣服。
未幾大衛兒被捕。他前年暑假回港,曾經在蘭桂坊藏有20克“冰”被捕拘留,還是我替他奔走,才撤銷了控罪。但這次在他的寶馬跑車行李廂藏了20公斤4號海洛英,約值港元1000萬。我才猛然想到,他不過是一個理工學院學生,竟然開一架寶馬跑車,而我竟然從來沒有問。
很多事情已經急劇改變,而我竟然不曉得。
我帶同律師去警署看他,他見到我,只是大哭。好像他小時替貓洗澡讓貓吃了殺蟲藥死去一樣,只是大哭“爹地”。
他還是我的大衛兒,安琪兒,寶貝。蘋果眼睛,高大骨架,眼底帶綠而且惶然,多麼像我。
“爹地,救我。”他什麼時候從一個機械工程學生變成一個要賺大錢的犯罪分子,我竟然不曉得。是不是在我醉酒打架的時候呢,在我黎明與陌生女子做愛的時候,在我進馬場看馬的時候,在我放槍的時候,毆打疑犯的時候?還是在整個香港都惶恐不安的時候?“爹地,快弄我出去!”他以為他不過偷吃了鄰家的蘋果呢。我全身都發熱,不得不跳起來,緊緊地抓著鐵欄道:“你還想我怎樣,你狗孃養的!”一拳地打在牆上:“你還想我怎麼樣?”
站在林桂寬大的辦公室門口便感到了難堪,無法再向前踏一步。有人在裡面,正在應他:“YES SIR。”頓時我進退兩難,林桂已經聽到了動靜:“外面請進。”又低聲道:“你先出去。”對方又應:“YES SIR。”見著我,原來是重案組馬督察,向我招呼:GOOD MORNING SIR。
我道明來意。林桂還是十分矯健結實,雙目鋒利如刀,手背猶有刀痕,是一次與我被銀行劫匪襲擊所受的傷。他沉吟半晌,方道:“伊雲思。這不是打劫、傷害他人身體等等。即使我肯,其他人都不會肯。”他長嘆一口氣,站起來,立在窗前,成了影子。外面有軍裝警員在步操,多麼熟悉,令人心安的聲音:ATT…EN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