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娜·溫特小姐,”他說。“1918年11月9日出生在柏林。你能否認這一點嗎?”
她合上護照,把它推回給他,一面竭力控制住自己的恐慌情緒。“我叫漢娜·溫特,可我是美國公民。美國大使館會證明這一點的。”
“德國不承認它的公民有隨意改變國籍的權利。你生來就是德國人。我敢說你將來死的時候還是德國人。”
街道上闃無一人,汽車開得飛快,一會兒他們已經進入市區,並向河邊駛去。
他說,“里斯本是一座有趣的城市。要到任何外國大使館去,必須先透過葡萄牙的警察檢查站。所以,你要是試想逃到英國或美國大使館去,我們還是能抓住你的。”
她說,“我不明白。當我要求到別墅裡面去時,守門人告訴我說他得同總部核對一下。”
“這很簡單。葡萄牙警察已經同意逮捕和引渡漢娜·溫特,因為她被控犯了謀殺罪——三次以上的謀殺。實際上,他們已經答應儘快辦理這樁案件了。”
“不過你——你不是警察局的人。”
“哦,可是我們是警察。不是葡萄牙的那種警察,但比那更有意思。”他現在改用德語說,“我是蓋世太保柏林辦事處的中隊長克萊伯。他是我的同事,小隊長根特·辛德曼。”
這有點象一場噩夢,可是漢娜覺得實在累得不得了,所以她什麼都不在乎了。
她呆呆地問,“那麼現在幹什麼呢?”
克萊伯關上燈,車內又暗了。“哦,我們要把你送回家去,”他說。“回到柏林去。你不用擔心。我們會照顧你的。”
他把手放在她的膝蓋上,順著長統絲襪往上摸。
溫莎行動(2)
這是他犯的唯一的最大錯誤,因為他這種舉動引起了漢娜的厭惡,促使她重新警覺起來。當他的手慢慢往上移動時,她一面屏著氣,一面摸索車門的把手。梅塞德斯車為了讓一輛灑水車橫過馬路,放慢了速度。她使出渾身力量推開了克萊伯,開啟車門,跳到車外的黑暗中去,她沒有站穩,在地上打了兩個滾。
這一跤摔得不輕,當她爬起身來時,不得不在牆上靠了一會。梅塞德斯車已經沿著馬路向前衝出了一段距離,現在開始掉頭了。她丟失了一隻鞋,已經無法找回來。她把另一隻也踢掉,鑽進最近的一條小巷,開始奔跑起來。
不一會兒,她出現在河邊。雨還下得很大,濃霧從塔古斯河上滾滾而來,而且街燈很少,彼此間相距又遠。這裡好象沒有商店,沒有住房,黑夜中只有一些高大而荒涼的倉庫。
當霧氣從四面八方向她圍攏來時,她感到似乎世界上僅有她一個人了,接著她聽到追捕者的腳步聲,在她身後小巷的牆壁之間,發出迴響。
她穿著襪子輕輕地重新奔跑起來。她感到冷——非常冷——這時街道沿河的一邊有一盞燈,在霧氣中發出暗淡的線。她看見一條紅色的霓虹燈招牌,上面是“喬?傑克遜”,下面是“美國酒吧”。
她抱著最後的希望,急忙穿過街道奔過去,可是屋子裡沒有燈光,幾扇玻璃門也鎖著。她懷著無可奈何的憤怒,拼命搖晃那幾扇門。房屋側面有一個碼頭和另一扇門,門的上方有一塊燈游標記,說明這是“舞臺”。她又去試那扇門,用雙拳擂打它。這時,克萊伯右手握著一支魯格手槍,追到了房屋拐角的地方。
“我得教訓你一下,”他低聲地說。“你這個猶太小騷貨。”
當辛德曼趕到時,她轉身沿著碼頭逃入濃霧之中。
喬?傑克遜長著深色的波浪式頭髮,蒼白的臉,藍褐色的眼睛,臉上帶有一種輕微的嘲弄神情,似乎老是要把嘴角翹起來的樣子。一個人發現實際生活比他所想象的更壞時,就會有這種厭倦的超脫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