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裡我們有理由擔心:這位美女若是被這些男人們逮到,幾乎要被*。這種風俗說得好聽一些、文雅一些是狂歡節,實際上是“叢林法則”的記憶,是*的一時發洩。
日本是一個既有嚴格禁忌,又善於尋找發洩途徑的民族,這在今天依然隨處可見。他們平時嚴守禁忌,在特定的時候解禁。比如公司男女職員之間,在辦公室裡通常都是謙謙君子,任何形式的性騷擾(即日語中所謂的“痴漢行為”)都被視為是不道德的;但在一起喝酒的情況下,男同事可以嘴上說下流話*,手上撫摸女同事的胸部和屁股,在這時女同事是不可以動怒的,即使要拒絕按照習慣也是不能過於絕情的。
從以上日本神道放縱性的祈禱儀式,以及神社內的特殊慶典,足見神道教是一個反對禁慾的宗教,甚至是一個縱慾的宗教,更不用說有貞操觀、性倫理觀了。
正文 群婚民俗與“不倫”的道德
從皇室的*看日本古代婚俗
正文 從皇室的亂侖看日本古代婚俗(1)
日本歷史上很長時間都是流行走訪婚,一直到江戶時代末期,甚至明治初期(19世紀末)。Www。HaOshuDU。CoM在訪妻婚時代,男子夜晚能夠到多遠的地方去走訪女子呢?倘若不是遊獵,他們在定居的情況下,晚上游蕩的範圍方圓不過三十里左右,如此一來,近親結婚很難避免,上至天皇下至平民百姓,異母兄弟姐妹之間結婚甚至是非常頻繁的事,這些可見於歷史的記載。甚至同母兄弟姐妹結婚的事也有發生。總之,他們的*夥伴、性關係的物件範圍很廣,或者說結婚的物件範圍很廣,即使兒子去走訪母親所在的村莊或部落,除了母親以外,與父親的其他妻子,或同父異母的姐妹發生性關係都不會受到指責,因為還沒有那樣的道德約束他。
當時的異母兄弟姐妹之間能夠自然而然地結婚或發生性關係,是因為他們並不住在同一家庭,相互之間的近親意識很淡薄甚至沒有,親屬觀念也沒有,父親往往是難以確定的,家庭制度尚未完善。比如《扶桑略記》一書記載:日本第17代天皇仁德的兒子第18代履中天皇,已經66歲的他在即位的第六年(405年)“乙巳正月,以幡梭皇女立為皇后,是仁德天皇之女也”。仁德天皇有“王子男五人,女一人”。幸好仁德這唯一的皇女不是履中天皇的同母妹妹。不過,同母兄弟姐妹結婚在5、6世紀的日本仍然存在,甚至發生在最早接受大陸文明的日本皇室,發生在大和王朝的皇太子身上。
《古事記》關於日本皇室血親結婚的記載比比皆是,這部書如果要說它是歷史典籍,也只能算是天皇家族的愛情史。從裡面許多經過後人加工、修飾的情歌看,天皇家族喜歡以這種方式談戀愛,至於一般的日本民眾想必更是大膽、放縱了。
儘管習俗如此,但隨著歷史的發展,近親結婚、血緣之間的性關係越來越被禁止,禁忌也越來越嚴格,範圍也越來越廣。相比之下,日本皇室在這方面進行得要比普通百姓慢一些。*禁忌的產生是因為認識到同血統生育帶來的病態,而不同血統生育通常相對比較健康。但日本皇室和世界上其他少數皇室(如古埃及)一樣,為了防止平民們*了皇室的血統而不惜*。此時日本皇室*禁忌的底線是同父同母兄妹的結婚,對他們之間的性關係態度卻很曖昧。
日本第19代允恭天皇死後,按規定由皇太子木梨之輕皇子繼承皇位,但他在即位之前就愛上了同母妹妹輕大郎女,並與她私通,在夜深人靜之時“走訪”了他的妹妹,留下了許多浪漫而奔放的情歌。有一天,他又得著機會溜進了妹妹的閨房,高興的他忍不住低唱:
要種山田山太高,地下埋管引水澆。
我偷偷鍾情的妹子喲,我揹人暗泣的妻子喲,
今晚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