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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章 不愧是你!

“你好像對於這個即將要上線的音樂軟體很重視啊,不僅花了一千多萬購買音樂版權,還真的準備把自己錄的歌放上去做宣傳。”

左蔓此時有些好奇的朝著林曉問道。

“算是吧。”林曉點頭應道。

“至於購買音樂版權,那目的可就多了,既是為了這款軟體,也是為了今後賺錢,而且還有其它好處,暫時我還沒有想到,但是應該還不少。”

其實林曉哪裡是沒有想到,只是現在不好說而已,畢竟以後的事他現在要解釋起來有點費勁。

真到了後世,其實大家都知道網際網路產業不可避免的就是要和娛樂聯絡有一起,“泛娛樂”這個概念前一世幾乎所有的網際網路巨頭都在佈局,無論是企鵝、阿狸還是國外的谷歌、臉書等等,至於到了移動時代的短影片平臺就更是如此了。

所以遲早要佈局的話,晚佈局不如早佈局。

說起來,這階段的數字音樂版權是真的便宜,林曉只花了1200萬,就把華夏主流音樂公司的版權都拿到了手。

雖然接下來每年還要按照這個標準逐年遞增10支付版權費,但是考慮到這可是20年的長約,林曉依然願意出這個錢。

別的不說,他記得曾經看過一組資料,在官方頒佈“版權令”之前,大概是2011年,百度簽約環球、華納、索泥三家唱片公司的音樂版權,一年總價不過3000萬,但隨後就開始翻幾番的漲。

在2013年後,官方開始聯合唱片公司打擊盜版音樂,而在2015年更是頒發了最嚴“版權令”,對於音樂平臺的盜版歌曲要求一律下線,隨即引來了數字音樂版權的漲價潮。

2017年達到頂峰,音樂平臺為了搶奪獨家授權,一張新發行專輯可以開出2000萬的報價。

從時間上來看這一切還很久遠,但是這一世,華夏網際網路因為自己的介入而改變,林曉也不確定版權令是否會提前到來。

在林曉看來,前一世華夏網際網路的發展其實是很畸形的,可謂是野蠻生長。

在很長的時間內,網際網路從業者沒有太多正版的概念,音樂、小說、電影……各種盜版遍地是。

當然,這也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大環境有關係。

而在電子商務領域,阿狸的網站上更是各種假貨橫行。

這一世如果有機會,林曉希望能夠從開始就讓網際網路的發展更規範一些,他會盡可能去推動做這些事,但具體能不能成功,他不好說。

但即便是按照前一世的時間,版權意識的覺醒要十幾年後,有20年的長約在手,林曉也覺得很賺了。

如果可以的話,林曉覺得再籤長一點都可以,不過唱片公司們也都聰明的很,不願意簽得更長了。

之所以現在願意籤這樣的合約,也是因為唱片公司們看到,現在這些歌曲在網路上也是隨處可以下載,而亙古音樂願意花錢買,還願意每年漲價10,他們也就抱著能賺一點是一點的想法簽了約。

亙古音樂,這是即將上線的音樂軟體的的名字。

林曉對於這個軟體的上線很重視,除了因為音樂版權在未來有很大的發展空間,還因這是旗下亙古網路與亙古科技兩家公司的首次合作!

亙古音樂,將會是以亙古集團的名義推出上線的首款產品!

在米國,gpyer就是直接由亙古科技釋出的,和gpod的釋出是同一家公司。

而在華夏,林曉在考慮了一番後,選擇了由亙古網路和亙古科技合作,兩家都能使用。

林曉購買音樂版權使用的也是亙古集團作為購買方,而並不是兩家公司當中的任何的一家,這也有自己的考慮。

首先,亙古音樂的歌曲需要支援亙古科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