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案偵查手記正文卷第一百二十三章陳年舊案二更“那時候的廠子可不像現在,弄個小樓啥的做辦公室,一排平房就是辦公室了,出來就是院子,離大門口也不遠,蔣小英趁著院子裡有人上門諮詢事,就跑了出去!”
“都這樣了,為啥沒能抓了劉德貴?”
“一是那時候沒有檢測手段,蔣小英又是已婚,有丈夫,之前有過性行為很正常,二是沒有人證,劉德貴的媳婦兒不可能出來作證,他們廠子裡的人也沒人敢吭聲,三是最要命的一點,蔣小英的丈夫經常家暴!”
袁方愣住了。
袁爸說:
“當年蔣小英不是直接來報案的,她先回的家,她丈夫知道了把她揍了一頓後死活要跟她離婚,那年頭離婚可是件丟臉的事,她一想,如果離婚的話,她丈夫一定到處說她被強姦這個事,乾脆自己說得了!她這才來報案。”
“這樣一來就算是給了劉德貴準備的時間!”袁方嚴肅的說。
“對!當年我們的目光不僅在這起強姦案上,主要是根據蔣小英的描述,對劉德貴產生了懷疑!他做起這種事來太得心應手了!會不會跟那些失蹤的人有關係?他收大豆,賣大豆,一進一出總要有賬吧?進了多少,從哪進的?出去多少,運輸總要有憑證吧?”
“你們當時懷疑他謀財害命?”
“不然呢?”袁爸沒好氣的說:“當年又沒有微信轉賬,都是帶著現金來進貨,人丟了,錢也就丟了!”
“但是貨不會動!”
“對!只要讓我們查這些賬目,劉德貴的錢都是哪來的,或許當時就有結果了!”張國慶懊惱的嘆了一口氣說。
“為啥沒能查?”袁方探著身子問。
“你咋淨問廢話?”袁爸拍了一下兒子的後腦勺:
“劉德貴當時也算有錢,能不知道錢該往哪花?那起強姦案當年之所以轟動,一是因為那年頭的道德標準和現在不一樣,二是因為劉德貴那時候就是個名人!領導不想有不好的社會輿論,又沒有真憑實據,劉德貴更不會坐以待斃,我們都是剛出茅廬的小夥子,除了一腔熱情啥都沒有!能咋辦?!”
張國慶忙說:
“喝茶喝茶!你跟小方急啥,他比咱們當年可強太多了,至少知道不用蠻力!當年領導怕一旦失蹤人口跟劉德貴有關係,就會影響全國各地的大豆商人來寧化收購大豆,這種名聲想消除就難了!當然,這只是沒有查下去的一個原因。”
“所以劉德貴以離開寧化為代價,事情就平息了?”袁方問。
“我們當時不肯罷手,要不說衝動是魔鬼呢,你爸因為這個案子背了一個處分,影響了一輩子的升遷,我是一輩子沒離開紅林,唉,誰能想到最後劉德貴買通了蔣小英的丈夫,讓他出來認下蔣小英身上的傷是他打的,脖子也是他掐的,兩口子親密不犯法,因為缺錢,就想著用誣陷這個辦法找劉德貴整些錢花……”
“這誰信?!想整錢花也得先找劉德貴呀,報警不就把自己媳婦兒一輩子的名聲搭裡了嗎?”袁方有些激動。
“領導不這麼看,事情有了結果,劉德貴還出來說不予追究,蔣小英再沒出現過,我們也無能為力了!”
“所以!”袁方站起身激動的說:
“吳徵宇知道只要查到他曾經在劉德貴手下做過,而且做的時間很長,那麼警方一定會想起這起強姦案!不僅如此,吳徵宇知道當初你們已經懷疑到失蹤人口可能與劉德貴有關係,那麼,警方在查吳徵宇的時候,知道了這個滔天的大秘密,而警方又找不到綠皮火車案的直接證據,如果認定吳徵宇參與了當年的事,肯定要追查下去!所以可以肯定,吳徵宇當年就跟劉德貴在一起,他知道所有事!”
“你激動啥?”袁爸問:“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