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趙/文
他比我小兩歲,穿我的舊衣用我的物上我念的學校在我的班主任門下甚至——他的初戀女友,都是我第一個馬子。但他,幫助我成功娶到了海青,而且是她向我求婚的。
我最近一次見到立軒的真人,是在“麥樂迪”。
也不是約著同去的。因為“麥樂迪”每間包房的門都是透明的。
也不是因為門是透明的才看見,是因為他們那間包房裡正好有個人出來,我當時又正打那兒過。
我就看見我親愛的弟弟,正一臉痛苦狀,使著大勁兒,搖頭晃腦閉著眼唱情歌,像極了便秘。
我站在門縫那兒看著他,站了足有一分多鐘,他才把眼睜開。可見投入的程度。
他看見我,臉上閃過了不好意思,咧嘴一笑,唇紅齒白,大聲叫:“哥,進來啊。”
一屋時尚男女,都往門口探頭探腦,我猶豫了一下,還是進去了。
他給我遞了根菸:“怎麼這麼巧?”
旁邊馬上有人給我點上火,我點頭謝了。旁邊有人怪叫:“立軒,你哥比你精神多了,你丫別混了。”
立軒笑我也笑。我很少見到他的朋友,尤其是娛樂圈裡的朋友。
立軒說:“不新鮮,從小別人就這麼說。”
我問:“平時還唱不夠,又跑這兒唱來了?還唱得挺使勁兒,滿頭汗。”
他無所謂地甩了甩已經長到脖子的長髮:“反正也沒事幹,就當來練練歌。”
在人堆兒裡,我跟立軒不知道說什麼:“你要是真沒什麼事,多回家看看爸媽。”
他點點頭,也沒什麼話說。我想,我是長子,要擔負起沒話找話的任務:“最近去外地演出嗎?”
“明天去瀋陽。”
立軒總是很忙,他現在還夠紅,穴多,爸媽想見他,或者想聽他的聲兒,倒不如開啟電視更方便。
以前,他沒當歌手的時候,我帶他出去玩,介紹說:“這是我弟,立軒。”別人就會說:“文軒,你弟比你看著體面多了,你別混了。”
我還說:“那以後就少帶他出來。”
立軒一直就不愛說話,悶悶的,臉上老掛著個老實的笑容,是骨子裡犯壞的那種小孩。那會兒除了我,恐怕沒人知道他喜歡唱歌。可是,雖然我知道他喜歡唱歌,也沒想到他能當專業歌手,我一直覺得他唱得夠難聽。
海青說:“你對你弟最慣了。”
我吃驚:“是嗎?”
我老覺得欠他的。立軒比我小兩歲,穿我的舊衣用我的舊物上我念的學校在我的班主任門下甚至——他的初戀女友,都是我第一個馬子。
“馬子”雖然是臺灣話,不過叫馬曉靜倒正合適。馬曉靜的長相是中小學裡最得寵的樣板:圓臉濃眉大眼小嘴酒窩中等身材,外加上學習好,當年被高年級男生猛追。我一週之內劫了她八次,開始她不說話,只躲,她躲到哪兒,我腳踏車的前軲轆就頂到哪兒,後來她邊躲邊笑,再後來,就答應了。
真的只是個馬子,我跟她泡了一個禮拜,就把她甩了。傻了吧唧的,除了說她們班的事,最遠能扯到她們年級,我煩了,就懶得再找她。她也沒來找我,起初還互相“照個眼兒”,再後來,縱使相逢應不識。所以,當立軒大二那年暑假,頭一次把她領進家門,我剛打廁所出來,光著膀子,嘴裡叼著報紙,手裡還正系皮帶的瞬間,我與馬曉靜迅速交換了一個心領神會的眼神。
立軒總是能幹出讓人大跌眼鏡的事,從馬曉靜這兒,我早就該看出來了。
馬曉靜一畢業就出國了,剩下立軒一顆破碎的心讓我們家裡人幫忙收著。我不忍心看著立軒消沉,讓他好歹找個工作,他充耳不聞,每天只關在屋裡拉著窗簾聽傷感的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