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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尼瑪默不作聲,他和羅賓是夙敵,很多次都幾乎抓住他,甚至有一回已經逮住了他,但馬上又被他使計溜掉了。而且羅賓每次逃脫以後,都要在報紙上公開刊登文章來譏笑他,或者在拘留所的牆上寫一些揶揄和嘲弄的詩句。因此,他對羅賓可謂恨之入骨,甚至一聽到羅賓的名字便怒不可遏,葛尼瑪雖然如此痛恨羅賓,但是,不知為何,對他卻有一絲莫名其妙的感情。一個追,一個逃,互相鬥爭,不知不覺,兩個人竟然有了感情,這確實夠幽默的了。

&ldo;今天費盡心思把你請來,是想聽聽你的高見,沒成想你竟然不開尊口。不過,我認為你的想法和我的也無甚大區別。那麼,就先聽聽我的吧!如若您認為有何不妥之處,請不吝賜教。依我的推理,從這些東西得出的結論是這樣的。&rdo;羅賓平靜地說道,&ldo;昨日夜裡,在9點到12點中間,一個裝束新潮的女士被人用刀刺殺,然後又被勒死。行兇之人也是個衣著華貴的紳士,戴著獨眼眼鏡,酷愛玩賭馬遊戲被害的女士吃了兇手帶去的奶油蛋卷和巧克力奶油蛋糕、&rdo;

羅賓點了一支雪茄菸後繼續說道:&ldo;嘿,探長先生,你冷笑什麼?是對本人的推理不以為然嗎?不要以為對於搜查證據和犯罪推理,只有您才有辦法,葛尼瑪兄。

可能你看不起外行人,可是,本人的推理比你們這些專業人士更正確、精密。那是一種無懈可擊的推理而且,每一個細節都有證據,並不是憑空想像的。注意,案發的時間在21點以後,這是根據這份報紙推理的。&rdo;

羅賓把包著東西的報紙開啟,接著說:&ldo;喂,你瞧,這是昨天的晚報,而且,這決不是從報攤上買來的,是報社透過郵局直接寄給長期客戶的。你再看,這上面有粘著沒有撕掉的封條,郵戳是21時。所以,兇手作案的時間一定是晚上9點以後。

可是,這些有可能成為證據的東兩是今天凌晨1時從新橋上扔下來的,依此推算,女士被害的時間大概在24點前後。

&ldo;至於我說兇手是個講究裝飾的紳十,這是為什麼呢?你瞧,從這些碎玻璃中,可見,這非一般的玻璃,而是一個沒有鏡框的近視鏡片,而且,在眼鏡片的邊上有一個小圓孔,那是從來穿帶的。換句話說,那是一個單眼的近視鏡碎片,單眼眼鏡不是一般人戴得起的,只有那些貴族紳士,愛好新潮,講究裝飾的才能配戴得起。

&ldo;兇手帶著蛋糕一類的東西去約會那位女士,從這個紙盒子,一眼便可以看出。

因為這是一個裝蛋糕的盒子,並且盒子裡還沾有奶油,當然奶油還不只是一種,有奶油蛋卷和巧克力甜蛋糕兩種。

&ldo;兇手帶著這些東西去女十那裡。從紅色的絲巾,我們可以想到那位女上一定是一位摩登女性。因為既然會系這種絲巾,很明顯,必是位美麗而新潮的女人。

&ldo;可是,不知為何,那個紳士要用小刀殺死那個女士。因為她沒有馬上斃命,所以便用這條絲巾把她勒死。&rdo;

&ldo;你怎麼知道兇手曾用小刀刺傷過那女士呢?&rdo;葛尼瑪用懷疑的眼神看了羅賓一眼,然後說道。

&ldo;這很容易,用放大鏡看絲巾就知道了。這上面有帶血刀子抹過的血跡。當那個女士被勒住脖子時,掙扎著用手揪住絲巾的手印,這上面還有兇手帶血的指紋。

&ldo;當時,那女土儘管身中一刀,好像仍然作過一番拼搏和鬥爭,跳起來和兇手拼命。當時,那女士也許抓住那個男人單眼眼鏡上的吊帶,把他的眼鏡拉掉,摔在地上跌碎了,於是男人便用絲巾把她勒死了。後來,他便從口袋裡掏出報紙,把有可能作為證據的東西統統包起來。這張報紙上有昨天的馬賽新聞,由此可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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