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被一種冒犯她的愛情所打動,由於她因為他傷勢漸好,而來得愈來愈少,等他
治癒,她就不會來了,……亞森&iddot;羅平感到痛苦、絕望,於是作出一個可怕的決定。
他走出隱蔽所,親自策劃行動。六月六日星期六,在同夥幫助下,他劫走了那姑娘。
事情並未結束。這件事不能讓公眾知道,還必須阻止人們調查、假設,甚至要
打消人們的希望:要使人認為德&iddot;聖韋朗小姐已經死了。於是偽造了一起暗殺。調
查詢到了證據。罪行是確鑿無疑的。再說,他的同夥早已宣佈要為頭目報仇,這起
罪行早在預料之中。這樣一來‐‐你們看,這陰謀策劃得多麼巧妙‐‐這樣一來,
怎麼說呢,公眾就更相信姑娘死了。
光使公眾相信還不夠,必須拿出證據。亞森&iddot;羅平預計我會插手。我會察覺小
教堂裡的名堂,會發現那個地下室。如果地下室是空的,他的一切安排就要落空。
於是地下室有了屍體!
同樣,只有讓海水把屍體衝上來,德&iddot;聖韋朗小姐的死亡才會得到確認。
於是海水把德&iddot;聖韋朗小姐的屍體衝上來了!這兩件事情難辦嗎?這雙重障礙
無法逾越嗎?是的,對別人來說是這樣,可對亞森&iddot;羅平……如他所料,我察覺了
小教堂裡的名堂,發現了地下室。我下到亞森&iddot;羅平藏身的洞穴。他的屍體在那裡!
任何認為亞森&iddot;羅平可能死了的人都會上當。但我一秒鐘也不相信會有這種可能
(首先是直覺,然後是推理)。於是,花招沒起作用,詭計被識破了。我立即尋思,
被鎬頭挖動的那塊巨石為什麼安在那個位置?因為稍受觸碰,那石頭就掉了下去,
正好砸在那個冒牌亞森&iddot;羅平的頭上,把他砸得面目全非,無法辨認。無獨有偶。
半小時後,我獲悉在迪耶普岩礁上發現了德&iddot;聖韋朗小姐的屍體……更確切地說,
是一具被認為是德&iddot;聖韋朗小姐的屍體,證據是屍體上戴有一條與小姐戴的相似的
金手鍊。此外,這是唯一的身份標記,因為屍體也無法辨認了。
於是我想起一件事,恍然大悟。幾天前,我在迪耶普《瞭望》上讀到一則訊息
:一對美國年輕夫婦在昂韋爾默逗留時服毒自殺。屍體當夜就不翼而飛。我趕到昂
韋爾默。人家告訴我確有此事,只是屍體失蹤一節有些失真,因為屍體是由死者的
幾個兄弟前來認領並運走的。這些兄弟無疑是亞森&iddot;羅平及其同夥。
因此,證據已經成立。我們便知道亞森&iddot;羅平偽造德&iddot;聖韋朗小姐被殺,讓人
相信他自己已死的原因。他愛她,又不希望別人知道,為了達到這一目的,他鑽山
打洞,直到令人難以置信地冒領那兩具屍首,用來代替他和德&iddot;聖韋朗小姐。他放
心了。沒有人再會打擾他了。沒有人會懷疑到他企圖掩蓋的真相。
真沒有人懷疑嗎?否……有三個對手在需要時會懷疑的:一個是加尼瑪爾,大
家正在等他到來,一個是應該在橫渡海峽的歇洛克&iddot;福爾摩斯,另一個就是在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