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解釋就是,關羽是一個很磊落的人,他沒有因為自己和糜芳之間有些摩擦而就打擊報復,還是很信得過他的能力和為人,不會在公事上也和自己對著幹,對於糜芳的能力,我們從後面投降東吳殺敵立功的表現來看,作為一個武將還是比較合格,不說優秀,打個65分還是沒有問題吧?
有著對劉備的忠心,哥哥一家又在益州,關羽相信把他放在這裡是不會有什麼問題的。
至於具體的工作,除了防禦後方,提防孫權的進攻之外,最主要的就是給關羽的前鋒部隊運輸糧草。
本來是井水不犯河水,依照糜芳的能力,做到這些也是不困難的,但是,當於禁的這支俘虜大軍押解到後方之後,危機開始顯現出來。
第一個就是吃飯的問題,以及監護精力的牽扯,第二個就是延誤了對前方糧草的輸送,你想啊,梅雨季節,本身就是加大了運輸供給難度,還要兼顧30000俘虜的問題——當然要給他們吃的了,不然的話,慢慢的折磨死還不如坑殺掉算了啊。
後勤出了問題,自然引起關羽的不滿,他可不管是什麼地方出了紕漏,身為南郡太守+後勤部長,我就找你糜芳負責,於是,就發表了一些不滿的言論,例如等我回去不收拾你之類的。
這就像某位大牌球員面對媒體和鏡頭,口無遮攔的言論引爆了深埋已久的更衣室危機一樣,很不合適宜,觸動了糜芳有點敏感的神經。
不過,這還不是導致他公然反水的根本原因,否則的話,糜芳的忠誠度實在是不值一提,而且也會讓關羽“仁義”之舉的罪過更大一些,充其量只是埋下一個伏筆而已,當呂蒙大兵壓境,再加上虞翻的一番忽悠,以及士人的背叛,糜芳一迷糊,走上了不歸路也不是什麼不可能的了——就像生死關頭,于禁做出了令人失望的選擇一樣。
關羽押解戰俘回後方導致的最重要的一個失誤就是給孫權的出兵造成了一個很好的口實,雖然說孫權出兵是早就計劃好的,但是,最後還是做出來了就是因為關羽下面的這個舉動,由於糧食不夠,後面又暫時送不上來,有點狗急跳牆的關羽就想去打劫。
當然不會打劫自己人了,也不會去擾民,曹操的糧食又不會雙手奉上,那就只好去同盟那裡去“暫借”一下。
說是暫借,其實就是打劫。
嚴肅點!沒看我們這裡打劫呢嗎?!
關羽面對有些二乎的東吳人民,如是說道。
但是,這些只是我們傳統的認識而已,難道真的是這樣嗎?
32—12:失策,後防不穩(3)
《“匪首”關羽悍然撕碎友好協定,擅自搶佔東吳屯紮在湘關的軍糧!》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成了江東主流媒體的頭版頭條,儼然成了孫權發動荊州事變的最有利的藉口:看吧,先動手的是關羽,欺負我們已經到了這種地步,我還能忍嗎?我要把他搶得東西拿回來!這只不過是自衛而已。
至於最後用一種近似於無恥的手段自衛到了強佔關羽老巢,並且將“搶劫犯”徹底擺平收編,首腦被梟首的地步,未免有點量刑過重了吧。
而且,這也是另外一個問題,因為我們很難界定關羽是不是真的打劫了,單純根據“受害人”孫權的報案的話,也就是給扣上一個“犯罪嫌疑人”的帽子而已。
所以,眼下除了被東吳政府控制的媒介之外,真正有些良知的新聞工作者們關注的是:關羽究竟搶了孫權的糧食嗎?還有就是為什麼要急不可耐的去搶東吳的糧食呢?
他們力圖發掘出事情的真相——比如我。
這件事如果單從表面來看,單從關羽是否具備犯罪的潛意識來看還是很正常的,你想啊,添了幾萬人的非勞動力人口,前方打仗打的日益激烈,口糧需求激增,而糜芳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