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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8部分

林牧想了想《白娘子》裡法海的一生,登時就有了主意。

當下拿起書桌上的筆,在紙上寫了幾行字:

“正天地所不正,判黑白所不判。

犯人鬼所不犯,破日月所不破。

儒法、無情!

法儒,無私!”

林牧笑道:“暫且改名為‘儒法’罷,儒釋兩道中無情者很多,看似公允,有時不免鑄成大錯,待到哪天看清自我,改名‘法儒’時,那才足稱得上一句‘得道高人’……”

如果有前世霹靂迷看到,一定會苦笑,林牧這貨,又拿霹靂角色來搞事了。

不過釋明賢在旁體悟了這幾句話一番,卻是越來越覺得有味道,點下點頭笑道:“確實極好!想來也能有幾分現實意義,如果能成就幾分功德,也算是法海禪師惠澤後人了……”

他明白了林牧的意思。

不說其他,在現實中,“法海”很常見,常常有一些看似維護公正,實則害了百姓的事情發生。

比如說在前段時間報道的,一個叫“趙春華”的老太太擺個小攤,靠讓顧客拿玩具槍打氣球賺點辛苦錢,就這樣的很正常的生意,估計是得罪人了,硬是被某個當地的正府人員抓去,說什麼“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了三年半。

這是亂執法嗎?

也不是,法律規定: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厘米的槍,一率認定為槍支。

這是什麼概念呢?

每個人小時候應該都曾玩過塑膠子彈槍,就是那些槍,估計都可能達到這個量級。

也就是說,所有人,基本都曾“非法持有槍支”過。

因此,警察按法律抓這老太太,從法律上看是沒有問題的,判三年半,也符合法律條文,甚至還是“坦白自首後的寬大處理”。

但憑心而論,這樣的事情,豈不是如同“法海收伏白素貞”一般地可笑?

一些研究法律,精通法律的人想整一個普通老百姓,那他幾乎是可以完全合法地把你給整了,而且還能大言不慚地罵你“屁民不懂法”,這是多可怕的一件事情?

……

想到這裡,釋明賢突然又有些後悔:“是我考慮不周了,《白蛇傳》的故事並非沒有現實根據,自古到今,這種‘一心衛道衛法,做出的事實卻是在禍害百姓’的事情太多了,百姓寫出《白蛇傳》的故事,想來也是有感於現實中的這些情況,是我先前太過計較了……”

兩人都不是那種為了無謂的面子,而枉顧是非的人,這一番交流,倒是很投緣,當下就閒聊了起來。

這一聊不打緊,從古到今的各種故事、傳說裡,幾乎到處都是毀林牧三觀地事情發生。

比如說……

千古奇冤陳世美……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章 悲劇的歷史人物

丹江口市的童德倫,曾花費數十年心血,想要揭開陳世美之謎。

他根據當地有關陳世美的碑文記載,考證清代官員陳世美,其為《鍘美案》中陳世美的原型。

在他的考證中,陳世美在貴州為官時,同鄉同學來投,他多次接待,勸其刻苦攻讀以求仕進。

但時間一久,來投靠他的人越來越多,難以應付之下,陳世美就囑咐管家再有人投靠時,一律回絕。

有一個叫胡夢蝶的人,是他同窗,還曾在錢財上資助過他赴京趕考,這時來投靠他卻被管家回絕,心裡自然不爽,於是將一些升官發財後、拋妻滅子的事情,捏在一起,加在他身上,編成戲劇《秦香蓮》。

相傳《秦香蓮》在清末均州,也就是陳世美老家表演時,陳的一個後人看了當場氣得吐血,當下糾集族人,砸了戲團。

童老先生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