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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駱小詩沒有任何意見,或者反應,她和父親一樣也不再希望換學校,只要能解決把這該死的高中唸完,她就阿彌陀佛了!

???

說起奮鬥不懈的決心,那麼,曾亞凡一定是排名第一!

為了“喧囂”的成立,他必須盯緊麥羨雲,又必須負責記錄帳冊,以防他們的預算透支超額。

所以“喧囂”的絕對關鍵就在於曾亞凡身上,他並不好高騖遠,當偶像歌手這麼多年,他知道名利猶如過眼雲煙,只是他不能當一輩子的偶像,他必須在此之外做些別的事,拓展別的領域,做自己喜歡的事。

他揹著他的揹包,行走在銅鑼灣的時代廣場前。

突然身後有人喊他的名字——亞凡!

他停住腳步,猶豫片刻考慮自己是否要回頭,他分辨不出這是歌迷,還是他的朋友!

“曾——亞——凡!”尾音拖的好長,他知道是誰了。亞凡回頭一望,果然是梁敏,她站在離他不遠處笑眯眯眯的看他。

曾亞凡迎上前去,用手敲她一記:

“想嚇死我?”

“幹嘛!怕是瘋狂的歌迷找你簽名嗎?”梁敏反問。

“簽名!?別鬧了!我們已經解散快一年了,誰還記得我們?現在的歌迷也是很健忘的。”亞凡半認真,半戲謔的態度。

只不過他話才剛說完,身旁有人經過便對著他指指點點的聲音說:“那個人不是‘喧囂’樂隊的鼓手嗎?”

“對啊!”

“他還是很帥啊!”

“要不要找他簽名?”梁敏直接問兩個歌迷,他們興高采烈的要求曾亞凡簽名,之後亞凡實在忍不住又敲梁敏一記頭:

“你真是死性不改哦!”他念她。

梁敏聳聳肩說:“沒辦法,誰教我是宣傳出身,又曾經是你的企劃,當然會為你造勢嘛!”

“最近好嗎?”梁敏與亞凡竟異口同聲的互問彼此。

二人相視一笑,不知該由誰先回答。

“你先說!”亞凡說。

“那——找個地方坐坐。”梁敏提議。

於是兩個人就到怡東酒店的咖啡廳坐坐。

對於這次意外的重逢,梁敏覺得意外,她的確已經好一陣子沒見到曾亞凡,她一直欣賞曾亞凡,當然不光是因為他有出眾的外表。

亞凡的外表!他是很帥的,留著一頭長髮,眼睛深邃,連眼珠都呈褐色,鼻樑挺直有張唇型美好的唇。他不是那種壯碩型的男人,但是卻給人英挺的感覺。

雖然他在“喧囂”中只是擔任鼓手,然而他突出的外型,一直吸引著很多歌迷。再加上他時常替其他歌手跨刀演出MTV,因此,曾亞凡可說是許多小女孩崇拜的物件。

梁敏呢!?她問過自己欣賞亞凡哪一點?

外表嗎?

並不完全是,吸引梁敏的亞凡,是他那分無論做什麼事都全力以赴的決心毅力,還有他熱情對待朋友的熱情,這些都是吸引她的特質。

“梁敏,最近在忙什麼?”亞凡問。

“這句話該是我問你吧!?偶爾看你和羨雲有作品發表,但是你們平日都做什麼呢?”梁敏的一張臉上寫著好奇二字。

曾亞凡笑了笑,然後說:“混吃等死!”

“喂!你正經一點好嗎?”梁敏攪攔著咖啡,不忘白他一眼。

“我準備和羨雲一起開家PUB!”亞凡不保留的對她說。

“PUB!?怎麼會想開PUB呢?”梁敏再問。

曾亞凡聳聳肩。

“都弄好了嗎?”梁敏又問。

“除了我和羨雲的資金之外,我們還想找人合夥。”他倒實話實說。

“看看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