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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部分

待她的背影消失在樹木叢深之處,蕭秋收回深遠的目光,轉身緩緩走向室內。

反手將門輕輕闔上,他徑自走向那書桌,坐在了肖宋原本坐的位置上,慢慢閉上了眼睛,鼻尖全是她身上特有的馨香……良久,他睜開一雙璀璨如星子一般的眸子,視線看向書桌一邊的畫缸……他伸出玉白修長的手指,撥弄了一下畫缸裡的畫卷,似有所感,從中抽出一幅畫來,好看的手指撥弄了一下那綁著畫卷的線繩,良久,他發出一聲愉悅的輕笑來。

明明已經發現了,不是麼?

那輕笑漸漸低沉了下去……

是想當作什麼都不知道,要逃避麼?真是……膽小的師傅呢。

可是,為什麼……他一點都不覺得意外?

他修長的手指解開了那線繩,將那捲畫慢慢地攤開……一張溫柔漂亮的面孔緩緩出現在他的面前。他伸出手,溫柔地撫摸上那畫中人的面孔,彷彿觸到了那人柔軟光滑的面板……漂亮的燕子眸慢慢眯了起來,她想逃避,可是他不能允許。

既然已經知道了,他又怎麼容許她繼續裝傻?

他喜歡她,不希望再偷偷摸摸地喜歡,他想光明正大地站在她的身邊……不再是一個徒弟,而是以一個男人的身份。明明知道這樣的喜歡不會得到別人的贊同與祝福,他卻無法控制自己心中的渴望。不是沒試過抗拒,但都以失敗為終究。既然如此,那便乾脆不要再反抗自己的心意了吧……他沉醉於這樣的感覺。

似乎從第一眼見到她的時候,心中就有一個聲音不停地告訴他——就是她了……不會是別人,就是她,也只會是她。

他已經沉淪,她又怎麼可以乾乾淨淨脫身事外?

番外 蕭秋

蕭秋第一次見到那個女人時,他還不叫蕭秋。他沒有姓,也沒有名,沒人在乎一個小乞丐叫什麼名字,他也不需要名字。像他這樣身世如萍,零落無根的人多數是一生漂泊,死在荒野路上,被野狗或者餓狼給叼走了屍骨,血肉化作塵土,最終乾乾淨淨地消散在這塵世間,連墓碑都不需要一塊,自然也不需要什麼姓名。

身為乞兒,他比別人多擁有一樣東西,便是一副漂亮的皮囊。可卑微的人最不需要的便是漂亮的容顏,沒有能力保全自己,註定日後的路要走得比一般人還要艱難一點。可若是能夠很好地利用起來,大抵他日後便不需要繼續受飢寒之苦。

他見過不少像他這樣卑微身世,卻擁有不錯皮囊的人,有許多人死在了別人的欺凌之下,有些則是為了活下去選擇了出賣自己……

可是得到便代表失去,那結局並不見得比繼續流浪乞討得好。

行乞時他曾遇到過一個這樣的人,那是一個長得清秀的少年,他記得他,是因為他手腕上有一塊胎記,形狀好似一朵梅花。這樣高潔的梅卻長在這樣髒汙的人的身上,讓人想要印象不深刻都難。第一次見到那梅花胎記時,他跟他一樣四處流浪,明明是面黃肌瘦,一雙眼睛裡卻蘊含著勃勃生機;第二次再見時,他已是那紅樓裡當紅的小倌,花枝招展地靠在那樓閣之上,身邊伴著一個長相平庸卻雙目貪婪的男人。他那日從那閣樓之下路過,抬頭便看到了那隻露在欄杆外頭的皓腕,上頭一朵灼灼紅梅;第三次再見之時……那人被裹在一席草蓆之中,扔在亂葬崗,草蓆裡露出潰爛而僵硬的手,手腕上依稀可辨那朵紅梅。

天地為爐,世間眾生,誰不是在苦苦煎熬?

便是選擇了不同的路,貪一時的享受又如何?不過是殊途同歸。

……

他還很小,換作普通的人家,像他這樣大的孩子應當還在父母膝下承歡,世間煩惱,半點不知;而他卻獨自一人在這紅塵風雨之中飄搖,沒有人伸出手,做他的依靠。一路走來,孤獨前行,看盡紫陌紅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