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殺人者死”的“墨者之法”。
按墨家的規定﹐被派往各國做官的墨者,必須推行墨家的政治主張;行不通時寧可辭職。另外﹐做官的墨者要向團體捐獻俸祿﹐做到“有財相分”。當首領的要以身作則。
墨家是一個有領袖、有學說、有組織的學派,他們有強烈的社會實踐精神。墨者們吃苦耐勞、嚴於律己,把維護公理與道義看作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墨者大多是有知識的勞動者。
前期墨家在戰國初即有很大影響,與楊朱學派並稱顯學。它的社會倫理思想以兼愛為核心,提倡“兼以易別”,反對儒家所強調的社會等級觀念。它提出“兼相愛,交相利” ,以尚賢、尚同、節用、節葬作為治國方法。它還反對當時的兼併戰爭,提出非攻的主張。它主張非命、天志、明鬼,一方面否定天命,同時又承認鬼神的存在。前期墨家在認識論方面提出了以經驗為基礎的認識方法 ,主張“聞之見之”、“取實與名”。它提出三表作為檢驗認識正確與否的方法(三表:墨子提 出的檢驗認識正確與否的標準。三表即①“上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即以歷史記載的古代聖王的歷史經驗為依據。②“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即以眾人的感覺經 驗為依據。③“廢(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即以政治實踐的結果是否符合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依據。這是中國哲學史上最早提出的關於真理標準的命題,對後世產生了重要影響)。
後期墨家分化成二支﹕一支注重認識論、邏輯學、幾何學、幾何光學、靜力學等學科的研究,是謂“墨家後學”(亦稱“後期墨家”),另一支則轉化為秦漢社 會的遊俠。前者對前期墨家的社會倫理主張多有繼承,在認識論、邏輯學方面成就頗豐。後期墨家除肯定感覺經驗在認識中的作用外,也承認理性思維在認識中的作 用。對前期墨家的經驗主義傾向有所克服。它還對“故”、“理”、“類”等古代邏輯的基本範疇作了明確的定義,區分了“達”、“類”、“私”等3類概念,對 判斷、推理的形式也進行了研究,在中國古代邏輯史上佔有重要地位。
戰國以後,墨家已經衰微。到了西漢時,由於漢武帝的獨尊儒術政 策、社會心態的變化以及墨家本身並非人人可達的艱苦訓練、嚴厲規則及高尚思想,墨家在西漢之後基本消失。但是根據考古發現最後一代在晚清出現,抗夷而全部 滅亡。還有一種說法是明末清初最後一代鉅子留下遺書,此位鉅子只剩兩名弟子,一外放一內傳。外放弟子遠行立業。內傳弟子封閉了此隱靈秘府。…
春秋戰國時期ˇ百家爭鳴ˇ中出現的一個重要學派。《墨子》一書是墨子講學時由弟子們記錄後整理而成的。文字質樸無華,缺乏性,但邏輯性強,善於運用具體事例進行說理。使說理文章有了很大發展。對後代議論文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創立者為著名思想家墨子(墨翟)。墨翟主張“兼愛”、“非攻”、“尚賢”。與儒家觀點尖銳對立。
墨家是一個宣揚仁政的學派。在代表新型地主階級利益的法家崛起以前,墨家是先秦和儒家相對立的最大的一個學派,並列“顯學”。《韓非子?顯學》記載:“世之顯學。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墨子想大大改變周的制度。
有個很有名望的墨家叫腹?,住在秦國, 他的兒子殺了人。秦惠王說:“先生的年歲大了,也沒有別的兒子,我已經命令官吏不殺他了。先生在這件事情上要聽我的。腹?回答說:“墨家的法規規定:‘殺 人的人要處死,傷害人的人要受刑。’這是用來禁絕殺人傷人,是天下的大義。君王雖然為這事加以照顧,讓官吏不殺他,我不能不行施墨家的法規。腹?沒有答應 秦惠王,就殺掉了自已的兒子。兒子,是人們所偏愛的;忍心割去自已所偏愛的而推行大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