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狗》作者:千十九
文案:
骨科,年下
punch 1
喧囂的市中心,車水馬龍,人流在車燈閃閃爍爍的珊瑚海中穿行,好不熱鬧。
巨幅電子廣告牌上是一個男人的背影,穿著牛仔褲,赤`裸的麥色脊背上紋著細緻的觀自在像,本象徵安靜寧和的佛像在肉色襯託下帶一抹詭吊的艷麗,既格格不入又暗藏意味不明的不羈與嘲諷。
這是一個古龍水的廣告。
廣告中的男人是當今娛樂圈中身價最高的偶像人物‐‐野火樂隊的主唱。
他不露正面,只留個板寸頭的後腦勺給無數駐足觀看廣告的路人。
但光是背影,已能感受到那具半`裸的軀體散發出來的雄性力量與荷爾蒙。
據說廣告一出,該款古龍水銷售一空,貼在廣告欄中的小幅海報也被人撕個精光。在精神生活跟不上物質豐盛的這個時代,人人渴望、仰望偶像,這些舉動正成為正常的瘋狂。
我站在路邊,跟那些無數路人一樣,抬頭盯著巨幅電子螢幕中的身影。
我叫池亦溟。
廣告中的人是我的弟弟,池又鱗。
兩兄弟的名字都很奇怪,害我們小時候學會了逢人就解釋‐‐溟通冥,取自逍遙遊,北冥有魚,其名為鯤;而鱗非麟,取自說嶽全傳,金鱗豈是池中物。
但給我們取名的爺爺奶奶得意得很,每每聽過我們的煩惱只哈哈大笑,連連稱讚我們聰明,就是不答應我們改名字的請求。
久了,也知道了身為教授的爺爺奶奶的脾氣,便懶得再提名字的事情。
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
我跟池又鱗的關係已差到不能用&ldo;我們&rdo;這一稱呼。
野火樂隊成團十年,是華語樂壇的搖滾天團。
樂隊成員共四人,奏、唱、作、外形俱佳,尤其主唱。
他們一年出專輯,一年辦巡迴演唱會,這十年間,出了五張專輯,辦了五次演唱會。除了必要的宣傳和慈善賑災等公益活動,他們不上綜藝,不拍影視,廣告也是他們喜歡的才接。
剛成立時,也不像別的偶像團體那樣大打顏值牌在外形上狠下功夫。他們沒有奇怪的發色,也不戴誇張的飾物,更不會將黑皮衣皮褲穿上以標榜搖滾人的身份。
最出格的,可能要數主唱背上的紋身了。
對此,貝斯手兼隊長撇清關係,&ldo;那是主唱的個人喜好,跟樂隊風格無關。&rdo;其時池又鱗正站在一旁,笑了。他笑起來嘴角是邪佞的淘氣,撩撥著每個人內心那一點蠢蠢欲動。
當年的他,二十歲。
經十年歲月沉澱的他,現在更是邪得入骨。
他創作的歌曲,旋律與聲線中皆流淌著莫名的躁熱,鼓動著不安分的靈魂,暗黑而危險‐‐十年前是洶湧的浪潮,而十年後,是無聲無息的深淵,靜悄悄又電光石火般誘你跌落。
我收回視線,正準備過馬路。
&ldo;老師!池老師!&rdo;清脆的女聲讓我停住了腳步。
一轉頭,對上一張畫了精緻妝容的臉,是我大二專業課的學生,長發兩邊綁著小辮子,正笑著看我,&ldo;真巧!您也出來逛街嗎?&rdo;
&ldo;出來買點東西,順便吸點人氣。&rdo;我回應道。
我曉得學生在背後怎麼說我‐‐不食人間煙火的高冷男神。
&ldo;哈哈哈!&rdo;她開心地笑著,&ldo;應該的應該的!&rdo;
學生這種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