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晚的聚會地點是姚若千的家。她已和莊子穎同居在一起,兩小口子過著相當悠閒的生活;平日就是在打理著兩家餐廳的大小事務,閒來亦入廚一樂。這天,她們準備了海鮮火煱,配以珍藏白酒,一派圍著鍋子聊個天南地北,至醉方休的氣勢。
「這可不行!我和心喬明天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辦。今晚要早點打道回府。」拿著酒杯,已喝了好一點的卓凡首先抗議。
「不會吧!你可是我們的鐵腳,沒你怎麼行?」小千立馬一副質問的樣子。時間已讓兩人的芥蒂漸無,但還是建立了這種看來很容易跌進爭拗裡的相處模式。
「我和心喬明天要回家。」卓凡突然就握著心喬的手,一臉幸福地說,「我們有事要請示爺爺。」
「該不會…」康以時手託著腮,笑著,「…有人已經奸計得逞了吧?」
「什麼奸計?」董瑜還是一副孩子模樣,鑽到卓凡的旁邊,拉了拉她的衣袖。
「我們決定結婚了!」
除了當事人和康以時,眾人無不一臉驚訝,發出一陣陣驚嘆的叫聲。她們沒有透露求婚的過程,也沒回答任何人的提問,只甜絲絲地互相對望,笑著,無視一眾好奇得可以的友好。就只欠蔣老太爺的首肯,她們便會開始籌備往海外結婚。
「我還以為胡士託不會結婚。」董瑜撅著咀,酸溜溜地說,「是要扼殺我那狹小的幻想空間嗎?」
「可以這樣說吧!」卓凡仰天大笑,「不過,我不會阻止你尋找另一點空間繼續幻想下去。」
「結婚。怎麼我們就沒想到?」小千扭頭看著莊子穎,一臉天真;子穎頓時語塞,額頭開始冒汗。
「實在,」景夕遙喝了一口白酒,也託著腮說著,「有這個必要嗎?」
這麼一問,忽然就把聚會變成了學術性的會飲。
劉卓凡開始說起自己還在唸大學時寫的一篇論文。那個時候,她還沒遇上心喬,腦袋裡沒有愛情。因著學系要求,她得選修很多其他學系的課;亦因此,她才會挑了法律精神入門這種一看就知道不是讓平常人選修的課程。這課程沒有考試,甚至沒有課程大綱,就只需挑選一個課題,以法律的角度去分析。完全符合她那詭異的走向,選了同性婚姻這個極具爭議的課題;而她的觀點是在反對的一方。
「好些法例之所以存在,不因為什麼道德論理,而是為著推動一些事情。宏觀地分析,這些事情對社會有著某些難以從其他非立法的途徑獲取的利益;因此,立法就成了必然。為了社會大眾的共同利益。婚姻不就是這樣嗎?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結合,幹其他人啥事?確實不幹其他人的事!大家都只為著把男女放在一起,順理成章地讓他們生兒育女,繼後香燈;讓社會上需要人的地方能有著源源不絕的勞力供應。實在,都是為了社會整體的利益而存在。因為,兩個相同性別的人走在一起,是不會有兒女的;那又有何誘因要社會賦予這些人已婚這stat以及一切跟隨而來的福利?」
「這樣想不會太功利嗎?」
「所以,我那份論文就只拿了個c!」憋不住,她自個兒嘲諷意味極濃地笑著。「開啟報紙,隔些日子便會有著同樣的爭辯,要不要讓同性婚姻合法化。繼續有人支援,有人反對,有人不明就裡。人們開始從不同的角度去看同一件事情。宗教丶道德丶正義丶經濟效益丶文化丶教育。一堆又一堆的言語,一次又一次的衝撞。我覺得很厭倦。」
「說人話,可以嗎?」莊子穎已開始抱怨。本來就不是讀書的料子,幹嘛星期六晚上要這樣來跟這群學術人士討論著自己不太關心的話題?可自己又好奇!
「就容許我炫耀,現在婚姻制度能給我的,我要不能從其他途徑獲取,要不我都不稀罕。我的愛情,不